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發言

建議在社會福利署開設 1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 ( 首長級薪級第 2 點 )常額職 位,由財務委 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領導社會福利署新成立的策劃及發展科,加強福利設施處所基本工程項目的策劃、統籌和執行工作,並就與提供福利設施有關的一切項目策劃、執行,以及管理及維修事宜,制訂部門政策及程序

成立策劃及發展科及開設助理署長(策劃及發展)職位的理據

陳振英議員察悉,助理署長(策劃及發展) 將領導新成立的策劃及發展科,推展社署各項物色福利設施處所的措施,當中包括推行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特別計劃”)、推展2019-2020年度《財政預算案》所宣布撥款200億元購置處所以提供福利設施的新措施 (“購置處所措施 “),以及重新在《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加入以人口為基礎的規劃比率。他認為後兩者並非長期性工作,並詢問建議在社署成立策劃及發展科,以及以常額形式開設擬議職位的理據。陳議員亦指出,助理署長(策劃及發展)不少工作與推展及管理工務工程有關,並查詢為何建議有關職位由高級首席行政主任而非專業職系的人員出任,以及該職位將由內部晉升還是對外招聘。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回應稱,除了特別計劃及購置處所措施需要詳細規劃外,在《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加入以人口為基礎的規劃比率而須規劃並預留合適處所作相關設施的用途亦屬長期性工作。此外,助理署長(策劃及發展)亦要負責其他長期工作,包括在合適的賣地項目加入賣地條款,要求發展商按條款設計和興建具基本設施的處所,以容納擬建的福利設施。就助理署長(策劃及發展)職位的要求方面,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表示,該職位將主要處理策略性的工作,有關人員除了需要與專業職系的同事合作外,亦要與相關政策局/部門的高級管理層進行高層的協調及商討工作,因此需要由一位熟悉政府政策,並且具備豐富的高層公共行政管理經驗的人員擔任;而該職位將會透過政府內部調配安排合適人員出任。他亦表示過往曾有行政主任職系人員領導專業職系人員的先例。社會福利署副署長(服務)補充,新成立的策劃及發展科轄下將設有 3個工作組別,分別為策劃組、建築組和管理及維修組。助理署長(策劃及發展)的工作著重於策略方面,任務廣泛並需與不同政策局和部門溝通及協調,以便爭取更多土地作福利處所。該科各組別有專業職系人員會支援助理署長(策劃及發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