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 發言

2021年上半年香港的職業安全狀況

建造業工業意外

副主席察悉,勞工處在 2021 年(截至 7 月) 透過通報機制共接獲 1 273 宗通報,他詢問處方因何只進行了 486 次跟進巡查,以及進行該等巡查的準則為何。勞工處副處長(職業安全及健康)和勞工處助理處長(職業安全)表示,鑒於裝修及維修工程的數量龐大,加上人手有限,勞工處採取了風險為本的方法,巡查風險較高的裝修及維修工程地盤。儘管如此,如接獲有關工作安全的投訴,勞工處會巡查所有相關的裝修及維修工程地盤。

宣傳推廣工作

副主席認為,在青衣職安健學院的”身歷其境”職安健體驗中心(“體驗中心”)提供模擬緊急情況(例如從高處墮下)的訓練,有助提高學員的職安健意識。他詢問 2021 年上半年體驗中心的訪客人數有多少,以及政府當局有否計劃向建造業工人推廣模擬緊急情況的訓練,以提高他們的職安健意識。

勞工處副處長(職業安全及健康)認同,體驗中心所提供的虛擬工作情景有助學員了解工業意外的風險及嚴重後果,從而了解遵守安全措施的重要性。據他所知,建造業議會已在九龍灣設立類似的設施。此外,職業安全健康局(“職安局”)已安排參加其培訓課程的學員、業界持份者及學生參觀培訓設施,包括職安健學院的體驗中心,以提高公眾人士對職業安全問題的警覺。他會與職安局溝通,以提供副主席要求的資料。

監管職業介紹所

職業介紹所的規管

副主席察悉,勞工處從 2018 年起將巡查職業介紹所的目標由每年1800 次增加至 2000 次,他要求當局提供資料,說明過去兩年巡查職業介紹所的實際次數。副主席提述政府當局文件第 12 段,他要求當局解釋為何勞工處網站與政府當局文件中所公布的撤銷、拒絕發出/續發牌照的數目及發出書面警告的數目有出入。根據勞工處的網站,勞工處處長只撤銷或拒絕續發 3 間職業介紹所的牌照,以及發出 23 封書面警告。

勞工處高級勞工事務主任(職業介紹所)表示,巡查職業介紹所的目標已從 2018 年起由每年1800 次增加至2000 次,由 2018 年至 2021 年(截至 8 月),勞工處每年分別進行了 2019、2043、 1405(2020 年的巡查次數因 2019 冠狀病毒病的特別工作安排而受影響)及 1456 次巡查。勞工處有信心在 2021 年能達到年度巡查目標。至於撤銷及拒絕發出/續發牌照的數目,有關職業介紹所可在接獲勞工處撤銷或拒絕發出/續發牌照的決定後 28 天內向行政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在行政上訴委員會就上訴個案作出決定後,勞工處網站上的數字才會相應調整。同樣地,勞工處亦會在確定有關職業介紹所沒有就書面警告提出覆核申請後,更新勞工處網頁上有關發出書面警告的數字。

外籍家庭傭工”跳工”的問題

副主席要求當局澄清,勞工處和入境事務處 (“入境處”)的聯合行動與勞工處定期巡查職業介紹所的工作有何分別。副主席和潘兆平議員察悉,勞工處在 2021 年首 8 個月接獲 120 宗有關外傭職業介紹所教唆外傭”跳工”的投訴,他們問及該等投訴的調查進度,以及處方有否提出檢控。

副主席要求當局澄清,勞工處和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的聯合行動與勞工處定期巡查職業介紹所的工作有何分別。副主席和潘兆平議員察悉,勞工處在 2021 年首 8 個月接獲 120 宗有關外傭職業介紹所教唆外傭”跳工”的投訴,他們問及該等投訴的調查進度,以及處方有否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