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 發言

加強防範及應對恐怖主義活動

與《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有關的事宜

陳振英議員對 恐怖主義組織 的定義表示關注。保安局局長解釋,根據《反恐條 例》,凡某人被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委員會指定為 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行政長官可在憲 報刊登公告指明該人的姓名或名稱。行政長官亦可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作出命令指明某人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此外,凡保安局局長有 合理理由懷疑任何人所持有的任何財產是恐怖分子財產, 保安局局長可藉指明該等財產的書面通知,指示除根據特許的授權外,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處理該等財產。

反恐意識及敎育

陳振英議員提述政府當局文件第 11 段,並 詢問專責組有否與教育局合作,在學校推動反恐意識及教育,特別是教導學生有關爆炸品的危險性, 以及參與製造爆炸品的後果。

保安局局長感謝委員提出的建議 ,並表示政府會積極跟進有關事宜。他亦表示,自 2019 年 6 月以來,被捕青少年的比例持續上升。近期事件被捕的人士中,約 40%是學生,而值得注意的是, 當中 70%是中學生。保安局局長強調,社會的守法意識十分重要,要培養市民的守法意識,政府、學校 和家庭之間的共同努力必不可少。

 

2020 至 2021 年度廉政公署的工作進度及計劃

涉及公營機構的貪污問題

陳振英議員申報, 他是廉署審查貪污舉報 諮詢委員會及保護證人覆核委員會小組的委員。他表示, 創新及科技 (“創 科 “)元 素 在 政 府 的 招 標 中 越趨重要,但在進行標書評審時,卻未必容易量化及量 度 。 他詢問相關防貪策略及如何評估廉署在這方面的工作成效。他亦對公共工程項目承建商將 採用的誠信管理系統表示關注。 廉署防止貪污處處長回應時表示, 防止貪污處曾向政府建議,就採購工作中涉及的創科元素,制訂工作常規及評審準則。廉署會向各政府部門提供相關的誠信及專業培訓,並會繼續因應需要提供意見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