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 發言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就行政長官2021年施政報告作出簡報

公務員高層職位選拔聘任機制檢討

陳振英議員詢問政府當局會否繼續就較高職級公務員的聘用及晉升事宜徵詢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意見,以及會否進一步提高該委員會的公信力。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表示,政府當局深明公務員高層職位選拔聘任機制必須保持公開公平。根據既定機制,政府當局會就較高職級公務員的聘用及晉升事宜,徵詢公務員敍用委員會這個由社會各界領袖組成的獨立法定機構的意見。是次檢討期間,政府當局會妥為徵詢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意見。

檢視招聘公務員的《基本法》測試

陳振英議員表示,部分公務員工會關注到有關安排可能影響公務員隊伍的吸引力。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表示,所有學歷要求為完成中學階段程度或以上的公務員職位申請人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政府當局會加強在職公務員(尤其是處於三年試用期內的新聘人員)有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的培訓。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回應陳振英議員的提問時表示,預計新的考核內容將會自2022年年中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