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政策簡報會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就行政長官2021年施政報告作出簡報

公務員對於國家各方面的認識

陳振英議員察悉,政府會繼續加強公務員在國家《憲法》、《基本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方面的培訓,並詢問政府當局會否評估現職公務員對此等範疇有何認識,以及會否在招聘、表現評核及晉升過程中考慮有關評估結果。他們亦促請政府當局加深公務員對於國家各方面的了解。

政府當局強調,正確理解由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加強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及掌握國家最新重要發展,對公務員非常重要。當局在公務員招聘程序中加設《基本法》測試已超過10年。公務員事務局在2021年8月將《基本法》測試及格成績,定為所有學歷要求為完成中學階段程度或以上的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只有在《基本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的申請人,方會獲考慮聘用。政府當局亦正檢視及更新《基本法》測試的考核內容,並會把《香港國安法》納入考核範圍。此外,當局會要求所有新入職人員在為期3年的試用期內參加基礎課程,以加強他們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憲制秩序、國家發展及國家安全的認識。公務員按長期聘用條款受聘後會獲安排參加進階課程。

公務員培訓

就“公務員交流計劃”擴大至包括內地大灣區城市一事,陳振英議員要求政府當局說明詳情。政府當局表示,交流計劃讓香港與內地雙方的中高級公務員暫駐對方機構交流,透過交流經驗和專業知識,加強彼此的聯繫溝通,並親身體驗暫駐城市的最新發展。政府當局正與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和廣東省當局密切跟進相關詳細安排,並希望盡快開展交流活動。

陳振英議員建議,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政府當局應透過網上平台提供更多培訓課程,特別是國家事務研習課程。政府當局表示,雖然於內地舉行的培訓課程受到疫情影響而暫停,但政府利用網上學習持續加強公務員培訓及推出新措施。有關課程包括為公務員舉辦由內地專家或學者主講的網上講座或研討會。政府會繼續加強在《公務員易學網》的平台提供不同主題的網上講座及學習資源。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

以公務員職位取代合約僱員崗位

陳振英議員促請政府當局以公務員職位取代為了從勞工市場招攬在特定範疇具備最新專業知識的人才而開設的合約僱員崗位,以挽留人才。

鑒於聘用合約僱員可讓營運基金部門靈活調整人手,即使該等部門的合約僱員崗位已確定有長遠服務需求,亦不會以公務員職位取代。

若干局/部門聘用合約僱員的情況

陳振英議員對於教育局聘用的合約僱員表示關注,促請政府當局檢討這些合約僱員的聘用情況。

就關於教育局為何在2020年及2021年兩年均聘用超過1 200名合約僱員的提問,政府當局回應時解釋,教育局有部分合約僱員受聘以應付文書及校工服務方面的服務需求。他們當中有部分人以有時限的撥款或津貼受聘提供服務。此外,部分官立學校,或因有關僱員具備特別的學校發展專業知識而聘用合約僱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