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 發言

公務員內地及本地教育津貼

內地及本地教育津貼的擬議適用範圍及津貼上限

陳振英議員申報,他是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成員,而在該諮詢委員會討論有關事宜期間 ,他對有關建議表示支持,因為該建議有助鼓勵香港青年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陳議員指出,由於當局停止向新聘公務員提供本地教育津貼將近 21 年,可享有該津貼的公務員數目只會有減無增,加上當局已凍結本地教育津貼上限,用於有關津貼的總開支亦只會逐年減少。他請當局提供這方面的統計數字,並詢問會否考慮進一步擴大建議計劃的適用範圍至包括內地專上院校。蔣麗芸議員持相同意見,她極力促請政府當局考慮把擬議內地及本地教育津貼的適用範圍擴大至包 內地大學,直至學童年滿 19 歲(即申領本地教育津貼的年齡上限)為止。

務員事務局局長解釋,當局是按照現有本地教育津貼的安排擬定有關建議,而本地教育津貼並不涵蓋本港專上教育;因此,當局不建議作出任何偏離本地教育津貼計劃原本適用範圍和政策原意的改變。儘管如此,他察悉委員就該建議的適用範圍所提出的意見。他又進一步解釋,教育局於 2014 年推出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為前往指定內地院校修讀學士學位課程的香港學生提供資助。在 2020-2021 學年,該計劃為通過入息審查的申請人提供每年港幣 16,800 元的全額資助,或每年港幣 8,400 元的半額資助(視乎申請人的需要而定)。此外,該計劃亦為合資格學生提供每年港幣 5,600 元的免入息審查資助。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確認過去 10 年間本地教育津貼的總支出呈現下降趨勢,下降幅度為每年 0.5%至 6.5% 不等。

關於申請津貼的統計數字

陳振英議員自政府當局文件第 3 段知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資格申領本地教育津貼的公務員約有 66 000 人;他詢問 2020 年本地教育津貼申請的實際數目。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表示, 在 66 000 名合資格公務員當中,約有 8 600 人 (即 13%)正在領取本地教育津貼。

建議所涵蓋的學校及為就讀內地學校的香港學生提供援助

陳振英議員要求當局述明本地教育津貼計劃”核准學校名單”的涵蓋範圍,以及政府當局文件第 9 段所指的擬議內地及本地教育津貼計劃下獲國家教育部或相關機構認可的內地學校。

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解釋,本地教育津貼計劃的”核准學校名單”,基本上涵括所有本地註冊中、小學,包括官立學校、津貼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和私立學校。內地及本地教育津貼計劃所涵蓋的內地學校將包括廣東省教育部認可的中、小學,以及其他內地相關機構管轄的外籍人員子女國際學校。

實施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的最新情況

對於公務員拒絕宣誓/簽署聲明的個案的處理方法

陳振英議員詢問作出回覆的最後限期、處理該等個案預計所需要的時間,以及政府當局何時會把該等公務員正式革退或要求他們退休。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表示,有關的公務員須於政府當局提出要求後 7 天內作出解釋。對於未能作出合理解釋的公務員,他們不理會或拒絕在指定限期前簽妥和交回聲明,令人嚴重質疑他們是否願意承擔公務員的基本責任,以及是否適合繼續留任公務員團隊。政府當局會根據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考慮按《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 12 條採取行動,基於公眾利益而着令有關公務員退休。當局考慮根據第 12 條採取行動期間,會發信通知有關人員,給予他們 14 天時間作出申述(如有)。有關公務員的職位如屬於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職權範圍之內, 政府當局亦會將個案提交該委員會徵詢意見。上述程序進行期間,當局如認為有關人員若繼續行使其職位的權力及職能有違公眾利益,會把有關人員停職。他向委員保證,當局會以迅速和公平公正的方式處理有關個案。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表示,有關的公務員須於政府當局提出要求後 7 天內作出解釋。對於未能作出合理解釋的公務員,他們不理會或拒絕在指定限期前簽妥和交回聲明,令人嚴重質疑他們是否願意承擔公務員的基本責任,以及是否適合繼續留任公務員團隊。政府當局會根據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考慮按《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 12 條採取行動,基於公眾利益而着令有關公務員退休。當局考慮根據第 12 條採取行動期間,會發信通知有關人員,給予他們 14 天時間作出申述(如有)。有關公務員的職位如屬於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職權範圍之內,政府當局亦會將個案提交該委員會徵詢意見。上述程序進行期間,當局如認為有關人員若繼續行使其職位的權力及職能有違公眾利益,會把有關人員停職。他向委員保證,當局會以迅速和公平公正的方式處理有關個案。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表示,公務員的聘任政策是以公開及公平競爭為原則。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是政府人員的基本責任和義務。所有獲聘任的公務員均須明確知悉並接納這些責任。在招聘公務員時,招聘委員會會檢視曾任公務員的申請人在任時的人事報告和個人紀錄(如有的話),以評估有關申請人是否合適。

宣誓/聲明要求的適用範圍

陳振英議員察悉政府當局正研究將要求作出聲明的安排擴大至適用於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人員;他們詢問有關安排的適用範圍和時間表。

務員事務局局長表示,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 (包括兼職 /全職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及退休後服務合約僱員)須簽署聲明;政府當局目前正研究各種非公務員條款人員的不同聘任條件,以制定有關的具體安排。政府當局計劃在 2021 年 5 月落實並公布有關的細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