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務委員會會議 發言

改組自資專上教育委員會以及擬議的自資專上 教育提升及啟動補助金計劃

向自資專上教育委員會的非官守成員提供的酬金 

陳振英議員詢問,為何委員會的非官守非本地 成員過往未獲提供酬金;非本地成員的酬金(即金額為 每 年 165,400元 )是否與海外同類諮詢機 構提供的酬金 看齊;非本地成員來港出席委員會會議,是否需要以 酬金支付相關的費用;以及在接近一年後才向非本地 成員發還酬金 (酬金安排 於 2019年 11月 1日 生 效 )是 否 不公平。

教育局局長 表示,委員會的 非官守成員過往 未獲提供酬金。為配合推動公帑資助界別和自資界別 並行發展的政策,當局已強化委員會在發展自資界別 方面的角色和職能,使其與教資會在公帑資助界別的 角色和職能看齊。因此,當局建議向委員會的非官守本地成員和新加入的兩名非本地成員,提供與教資會非 官守成員同等的酬金。至於來港出席委員會會議的非 本地成員,委員會秘書處會為他們安排機票和住宿。 換言之,成員無須負擔相關的費用。當局參考教資會 的做法,認為就肯定非本地非官守成員對委員會的工 作所作出的貢獻而言,建議的酬金水平(即每年165,400 元)可以接受。視乎委員的意見,政府當局將會盡快向 財務委員會(“財委會”)提交有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