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議員議案:“推動跨境醫療合作”

推動跨境醫療合作

代理主席,近年內地城市發展迅速,居住條件優越,越來越多港人選擇北上就業或生活。目前大約有50萬本港居民長住內地,主要集中於大灣區內地城市。

隨着移居內地的人口逐漸增加,加上香港的醫療服務向來以高質素著稱,港人跨境享用優質醫療服務的需求與日俱增。感謝黃國議員提出的議案,促請政府採取積極措施,提高醫療福利可攜性,推動跨境醫療合作,本人支持議案和修正案的倡議。

從2020年1月1日起,在內地就業、居住和就讀的香港居民可依法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享受與內地居民同等待遇。雖然當中包含的“基本醫療保險”可報銷部分醫療費用,但大部分移居內地且有慢性病的長者,大多數會選擇先在香港就醫。由於香港醫院擁有他們詳盡的病歷紀錄,對他們而言,回港覆診和取藥更為安心。他們極少會選擇在內地的醫院重新做檢查、建立病歷檔案。

此外,部分長者行動不便,或需要拐杖、輪椅輔助,即使是正常通關時期,都疲於舟車勞頓,跨境求醫實在不是長久之計。政府推出的特別支援計劃及電子病歷紀錄跨境使用,雖然只是疫情期間的特別安排,但截至今年9月,約有47 000人次透過計劃於港大深圳醫院接受診症服務,可見實際需求十分殷切,我一直支持將計劃恆常化,免去長者跨境看病覆診的勞苦。

要提高醫療福利可攜性,若只限於大灣區這一地區及只限“長‍者”這一身份,絕對遠遠不夠。歐盟在2004年訂立了全面的法律條文,確保社會保障福利可在所有成員國之間轉攜,使所有歐盟公民不會因為在歐盟境內遷移,而令社會福利保障有所損失。

香港作為國家的一部分,現時只有身處廣東及福建兩省的長者,可轉攜醫療及養老福利。其實,除了選擇位處大灣區的廣東省外,有很多香港居民亦選擇其他省份工作及生活。他們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卻未能如身處廣東及福建的長者一樣,轉攜香港的醫療福利,其實這項措施應該擴展至其他港人熱門居住的地區。

我曾在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的相關會議中,建議政府建立一份覆蓋內地城市的醫院和醫療機構名單,認可這些醫院的診斷,讓香港居民在這些醫院和醫療機構就醫產生的費用獲得政府的補助,以減輕日常的醫療開支負擔,亦能間接減輕本港醫療體系的壓力。

考慮到內地醫療體系壓力其實不亞於香港,三甲醫院和香港公立醫院一樣經常人滿為患,港人到內地醫院求醫,或會將壓力轉移到內地醫院。而現時內地採用港式管理的公立醫院,暫時只有港大深圳醫院,政府若能在其他城市考慮建設“香港醫院”,相信不但能方便香港市民在內地直接求醫,亦能促進當地的醫院建設及提高當地的醫療水平,更能鼓勵長者到內地城市養老,不論對香港及內地城市,都會是雙贏的惠民舉措。

代理主席,香港擁有高質素的醫療服務和高效益的醫療衞生系統,政府應繼續充分發揮香港在醫療衞生方面的優勢,推動跨境醫療合作,攜手共建“健康香港”,融入國家“健康中國”,為大灣區建設以至國家的整體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