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議員議案:“推動重建高樓齡公共屋邨”

推動重建高樓齡公共屋邨

代理主席,1987年,房委會為改善公屋居民的居住環境,推出“整體重建計劃”,逐步拆卸和重建57個在1973年前落成的舊式公屋樓宇和廉租屋邨,因為這些舊屋邨缺乏獨立設施及有嚴重結構性問題,維修費用遠超於新建成的屋邨,且大部分都位於市區,重建具經濟效益。然而,隨着牛頭角下邨(二區)全部樓宇在2012年被拆卸,整個計劃均已結束,其後政策由重建改為翻新,政府表明只會“按個別屋邨的情況”,選擇性地進行重建。感謝梁文廣議員提出議案,要求政府重建高樓齡公共屋邨,改善居民居住環境及增加公屋單位供應,讓大家就重建的必要性發表意見。

關於公屋重建政策,房委會一直按四大基本原則考慮,剛才陳學鋒議員、陳家珮議員已提過,我不重複了。我十分認同陳學鋒議員說房委會應該重新檢視這4個標準的排序,以結構狀況為首位,相信原於2013年確定的22個具有重建潛力的高齡屋邨會有不同結果。

代理主席,香港的鋼筋混凝土結構樓宇設計使用年限約為50年,但由建成至今,很多屋邨的樓齡已有40至70年,不少公用設施保養不足,部分單位出現石屎剝落、鋼筋生鏽外露及天花板滲水等情況,加上入住的居民老齡化,舊屋邨普遍欠缺安老設施和配套,根本未能滿足市民居住的實際需求。房委會在2018年完成42個公共屋邨的結構勘察,未有重建計劃的19個屋邨被認為結構安全,無迫切需要重建。

代理主席,本人今年在青衣長安邨開設了一個地區辦事處,儘管該屋邨樓齡只有33年,但我每次落區碰到的居民、街坊最不滿意的地方就是屋邨設施老化,漏水、天花剝落等造成日常生活的諸多不便。由此可見,其他樓齡更高的公屋居民,困擾可想而知。

雖然房屋供應屬長遠政策,非朝夕之功,但正正因為重建需時,更應盡早規劃。房委會現時沒有一個重建屋邨名單或時間表,若能制訂一個全面的高樓齡公共房屋重建計劃,分期分批有序地推進重建,相信能平衡好公屋輪候時間、釋放土地潛力及增加房屋供應3方面。

無可否認,不同的重建方案都有其制約之處,例如重建公屋,如按以往遷置安排,加上很多居民均傾向原區安置,延長輪候時間看似無可避免,但若政府能突破固有思維,採用新方法拆解舊困局,相信能解決難題。

例如重建呼聲最高的是70歲“高齡”的模範邨,只有700個單位,若按5倍地積比重建,相信可提供約17 000個實用面積300呎單位,增加單位數目23倍,極具重建潛力。

所以,代理主席,本人支持議案所提出的制訂重建公屋時間表,促成不同房屋機構協作進行重建計劃,加快重建速度,並配合其他政策措施,多管齊下地提高土地及房屋供應,尤其是公共房屋的供應,以滿足香港市民短、中、長期的需求。

謹此陳辭,多謝代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