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委員會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

《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

陳振英議員:

代理主席,我會作簡短發言,反對 9 位議員提出的 24 項修正案。事實上,這些修正案均無助解決他們在法案委員會會議上提出的種種疑問,其中一些修訂,如制訂不同的失效日期和引入罪行條文等,更一貫充斥着對內地和特區政府的不信任,只會為法例執行帶來不確定性。

特區政府早於 2000 年已經提出興建高鐵香港段的構思。這段全長僅 26 公里的鐵路,由構思到預計今年 9 月通車,足足花了 18 年。 由無到有,來之不易,我們應該鼓勵特區政府的”做事”文化。因此, 藉着今天的發言,我認為應該感謝特區政府的擇善固執、數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的不懈努力,以及參與高鐵項目設計、管理和施工的工作人員所付出的辛勞,讓高鐵這項重要的運輸基建快將可以正式服務市民。

高鐵香港段通車後將大幅縮減往來香港與內地主要城市的時間,加強香港與內地的社會和經濟聯繫,為香港未來中、長期發展注入新動力及創造新機遇。”一地兩檢”是發揮廣深港高鐵項目最大效益的首要關鍵,所以我支持通過無經修訂、由政府提交的《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我希望政府在完成”一地兩檢”的立法程序後,迅速把工作重點放在高鐵運行的安全性和營運的便利性上,排除一切安全隱患,讓市民安心乘坐高鐵出行。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雖然已經獲准經 銷由香港出發或以香港為終站的 18 個城市的車票,但卻未獲授權發售由香港往來內地其他城市的車票。我期望在 9 月高鐵正式運行前, 政府及港鐵公司可與內地政府及相關鐵路營運機構達成便利市民的 購票選項。

邁進高鐵時代是香港人的期盼。儘管現時的過程有些波折,但我希望《條例草案》可以盡快獲本會三讀通過。我謹此陳辭,多謝代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