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 發言

開設一個總警司編外職位的建議

有關編外職位的人選及開設常額職位的需要

陳振英議員表示支持該項 建議。鑒於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所負責的工作 (特別是與拓展情報及進行財富調查相關的工作)屬持續性質,他詢問政府當局有否考慮開設一個總警司常額職位以領導財富情報及調查科。

副秘書長(財經事務)1 表示,正如行政長官 2020 年施政報告所述,政府當局留意到立法會議員對於在現時的經濟環境下開設首長級常額職位甚有保留。政府當局贊同,有關的總警司職位可提升香港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鑒於確有需要開設該總警司職位,政府當局建議在現階段開設一個為期 5 年的編外職位。政府當局日後檢討該總警司職位的未來路向時,會考慮議員有關開設常額職位的建議。

財富調查組、聯合財富情報組及總部(財富調查)的職務及職責

陳振英議員要求政府當局提供資料,說明總部 (財富調查)曾向哪些機構 (包括海外對口單位) 提供財富調查及情報蒐集培訓,以及負責財富調查及情報工作的警務人員曾接受哪些海外培訓。此外,他要求政府當局提供分項數字,載列聯合財富情報組在 2017 年至 2020 年間接收來自不同界別 (特別是包括傳統銀行和虛擬銀行的金融業)的可疑交易報告的數目。

警務處助理處長(刑事)回應時表示,警務處曾安排警務人員接受有關財富情報及調查的培訓,包括到澳洲及新加坡接受海外培訓。警務處亦曾在香港為海外對口單位 (例如鄰近的東南亞國家的對口單位)舉辦類似的培訓課程。他答應在會後提供陳議員索取的可疑交易報告補充資料。

(會後補註︰政府當局提供的補充資料已於 2021 年 4 月 22 日隨立法會 CB(1)822/20-21(02)號文件送交委員。)

提高政府債券計劃可借入款項上限的決議

零售債券市場的發展

陳振英議員表示支持政府當局此項建議,並認為政府當局日後發行通脹掛鈎債券及銀色債券時,應增加每批的發行額。陳議員留意到,首次投資者佔通脹掛鈎債券認購者的百分比近年有所減少,而首次投資者佔銀色債券認購者的百分比則有所增加,他詢問政府當局有否研究箇中原因。他亦詢問,政府債券計劃的借款上限按建議提高後,政府當局有否計劃在政府債券計劃下提供更多不同種類的債券產品,例如為大型基建工程融資的債券。

關於本港零售債券市場的發展,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表示,自政府債券計劃成立以來,政府當局已發行 7 批通脹掛鈎債券及 5 批銀色債券,均深受市場歡迎,並獲超額認購。政府當局計劃發行為散戶投資者而設的綠色債券。財政司司長亦在 2021-2022 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公布成立策略小組,制訂策略及建立路線圖,以促進香港債券市場的多元化發展,並鞏固香港作為環球債券中心的地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強調,政府當局在促進零售債券市場的發展時須注意取得適當平衡,既要促進市場發展,亦要保障投資者。

就認購通脹掛鈎債券及銀色債券方面,金管局副總裁解釋,政府當局已逐步上調銀色債券的最低息率 (由 2016 年發行首批銀色債券時的 2% 上調至 2020 年發行最近一批銀色債券時的 3.5%),此舉有助提高該產品對目標投資者(即 65 歲或以上長者)的吸引力,亦致使首次債券投資者佔銀色債券認購者的百分比近年穩步增加。另一方面,通脹掛鈎債券的目標投資者涵蓋人口中遠為廣闊的年齡組別。由於當局曾於 2017 年至 2019 年的 3 年內暫停發行通脹掛鈎債券,至 2020 年才恢復發行該債券,需要一些時間才能吸引公眾注意,亦合乎情理。他補充,政府當局會繼續檢討各項措施,以推動通脹掛鈎債券及銀色債券的發行工作。

擴大政府綠色債券計劃的涵蓋範圍和提高借款上限的決議

政府綠色債券計劃下綠色項目的認可事宜

陳振英議員支持政府當局此項建議,並要求當局就綠債計劃下綠色項目的涵蓋範圍與其他可資比較的司法管轄區所推行的相關計劃作一比較。陳議員指出,發展綠色債券市場的主要障礙之一,是缺乏獲得普遍認可的國際標準,藉以制訂框架,訂明機構應如何發行綠色債券,以及應為哪些綠色項目進行融資,以改善環境和促進低碳經濟轉型等事宜;陳議員詢問政府當局制訂的《綠色債券框架》(“《框架》”)是否得到國際投資者認許, 以及政府當局有何計劃檢討和更新《框架》。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和金管局副總裁均表示,政府當局制訂香港的《框架》時曾參考國際資本市場協會發布的《綠色債券原則 2018》(該原則為國際社會公認的綠色債券標準)。根據現行機制,綠色項目須符合《框架》所載的資格準則,才會被視作合資格綠色項目。政府當局亦會每年發表《綠色債券報告》,載列獲綠債計劃提供資金的綠色項目的詳情及所帶來的可量化環境效益。為本港綠色金融發行人提供第三方認證服務的香港品質保證局會就《綠色債券報告》所載的資料作出認證。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進一步指出,國際可持續金融平台已成立由歐洲聯盟委員會和內地相關當局領導的工作小組,以制訂共通綠色分類目錄。政府當局的目標是採納該目錄,務求令香港的要求與其他主要市場的要求保持一致。

綠色金融的發展

陳振英議員表示,政府當局計劃把債券資助先導計劃和綠色債券資助計劃整合為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以資助合資格的債券發行人和借款人應付與發債及外部評審服務相關的支出;他詢問政府當局會否推出其他措施,例如因應海外司法管轄區的類似做法提供稅務優惠,以促進香港綠色金融的發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回應時表示,政府當局稍後會公布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的詳情。他指出,根據《稅務條例》(第 112 章),符合資格的債務票據如符合相關資格準則,可獲得稅務優惠。

公司登記冊上個人資料的保護

新查冊安排的實施

陳振英議員表示支持此項建議,認為新查冊安排可取得合理平衡,保障個人資料之餘,亦讓公眾有足夠渠道獲取所需的個人資料以確定公司的董事和其他主要人員的詳情。陳振英議員詢問,政府當局會否考慮在 2022 年 10 月之前提前實施第二階段安排。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表示,新查冊安排的全面實施涉及從系統及操作兩方面大幅改良公司註冊處的資訊系統,即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 (“綜合資訊系統 “)。該系統載有大量資料,包括約 140 萬家註冊公司的資料,仍在公司登記冊上註冊的公司逾 400 萬名現任或前任董事的個人詳情,以及已解散的公司逾 200 萬名董事的個人詳情。當局需要時間全面翻新綜合資訊系統,以配合新查冊安排的實施,確保公司註冊處的公司註冊及查冊服務 運作暢順。他又表示,政府當局一直就新查冊安排與商界及金融界保持緊密聯繫。當局察悉,香港大部分商會(包括香港上市公司商會)均表示支持新查冊安排。政府當局留意到公眾對新安排有所關注,並明白社會各界需要時間了解有關運作及新安排。

指明人士名單

陳振英議員表示,銀行和清盤/破產業界擔心新查冊安排或會為其工作帶來負擔、增加經營成本。他促請政府當局制訂措施,以便有正當目的及真正需要的使用者可取得受保護資料,例如容許清盤人既可獲取清盤公司的受保護資料,亦可獲取其關連公司的 受保護資料,原因是該等資料有助清盤人履行其職責。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表示,在新查冊安排下,指明人士可透過申請取得受保護資料。指明人士包括資料當事人、清盤人、破產案受託人、公職人員或公共機構、執法機構等。因此,金融機構進行盡職審查程序時,可徵求資料當事人同意以取得受保護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