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委員會 發言

III 保險業監管局2023-2024財政年度預算

資訊科技開支

委員詢問2023-2024年度建議預算下 “資訊科技開支”較 2022-2023年度修訂預算增加 57% 的原因和當中會否包括監管科技的發展,以及“僱用專業服務開支”下關於網絡節點概覽圖的預算開支和詳情。委員察悉,2022-2023年度“資訊科技開支”的修訂預算較核准預算減少是由於某些項目有待進行資訊科技查核而暫緩進行,並詢問有關詳情。

保監局表示,除 “資訊科技開支” 外,2023-2024年度預算中資本項目下的資訊科技系統和設備開支將達 3,570萬元,當中包括更新在 1990年代開發的“保險系統”及採納監管科技所需的1,600萬元,有關項目正進行招標。至於某些項目在2022-2023年度暫緩進行,是由於保監局須完成由外聘顧問進行的資訊系統風險審核並購置其建議的保安軟件所致。

收支預算及儲備

委員察悉政府當局會提醒保監局須致力維持相等於6個月或超過6個月的營運開支款項作 為儲備,然而保監局在2023-2024年度建議預算中的赤字達8,940萬元。委員詢問保監局預計何時可達致帳目收支平衡,及有否需要為改善財政狀況而考慮提早向保險中介人收取牌照費或要求政府注資。委員亦關注恢復向保險中介人收取牌照費對保監局財政狀況的幫助。

保監局表示,由於保監局收取的保費徵費是以遞進式逐步調升,但營運開支則需即時支付,局方的收入與開支情況無可避免存有時差,故此保監局在營運初期帳目一直出現赤字。局方在 2021-2022年度曾錄得 8,400萬元盈餘,主要來自僱員成本的節省。保監局估計2022-2023年度仍會有一定盈餘,但數額會少於 2021-2022年度的數字,主要由於保險業保費收入減少以致保費徵費收入減少,以及保監局員工開支增加。保監局 2023-2024年度建議預算中,營運開支和總收入分別約為6.14億元及5.25億元,赤字約為8,900萬元, 由於局方未必能全數聘請編制內的員工,僱員成本可能較預算為低,因而實際的經營赤字亦會較預期低。

就儲備方面,保監局表示,預計在2024年 3月31日會有4.121億元,款額相等於該局超過6個月的預計營運開支。保監局將如期於2024年9月起向保險中介人收取牌照費而無需提早徵收。展望未來,保監局認為恢復向保險中介人收取牌照費,會對該局的財政狀況及達致長遠結構性盈餘有幫助。局方亦會與業界討論牌照費的水平,不希望對業界構成重大負擔。隨着各項收入增加及恢復通關帶動的鏈鎖效應,保監局相信未來數年會逐步 達致收支平衡。

IV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2023-2024財政年度預算及“積金易”平台項目的最新進展

議員對 “積金易”平台系統開發的完工時間很大機會要延至2023年年中,及承辦商很有可 能需延遲 8個月才交付可全面運作的 “積金易 ”平台表示極度關注,並詢問積金局有何措施確保系統的交付日期不會再度延後,包括如何對承辦商的工作進行全天候24小時監督。

關於積金易公司在監督承辦商工作方面的角色,積金局表示,“積金易”平台旨在把強積金制度的行政工作精簡化、標準化及自動化,從而降低整體行政成本。 “積金易”平台並不會取代目前由強積金受託人所擔當的角色。推行 “積金易”平台並不會影響現時作為規管者的積金局與作為受規管者的受託人之間的關係。積金易公司將會擔當系統營運者的角色,協助積金局監督承辦商的工作進度。

V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2023-2024財政年度預算

鑒於近年多個專業界別的員工流失問題嚴重,委員關注:(a)會財局在2023-2024年度預算平均薪酬增幅僅為3.7%,能否有效吸引及挽留人才;以及(b)政府當局有何具體措施紓緩本港專業人才短缺的問題,以免會財局等監管機構需與業界爭奪人才。

薪酬增幅方面,會財局認為員工平均薪酬增幅處於合適水平。此外,投身會財局的員工需具備從事監管工作的使命感,而且該局的監管工作可對會計業界發展發揮一定影響力,相關工作會使員工具滿足感,相信可留住人才及凝聚會財局的團隊精神。會財局強調,個別員工的薪酬增幅將按其工作表現釐定,不會劃一處理。

就政府當局計劃於 2023年注資會財局的建議,委員查詢政府會否考慮容許會財局開拓新 收入來源,以期確保局方長遠財政穩健。委員關注會財局會否藉增加收取的徵費以應付預期會出現的資金短缺,並詢問如何在增加會財局收入及保持徵費對象行業(包括金融服務業、會計業等)的競爭力之間取得平衡。

會財局解釋指, 2022-2023年度的預測收入低於核准預算數額的主要原因是實際市場成交額以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就公眾利益實體項目的總酬金低於預期。此外,與非上市實體核數師規管職能相關的費用會於2023年 10月 1日才開始徵收,會財局預計會在2024-2025年度起持續出現資金短缺,需要與政府當局檢討其財政狀況和收入模式。政府當局補充指,監管機構一般按用家自付的財政原則,向受監管界別和使用有關界別服務的人士收費,以應付營運開支。鑒於目前會財局未能就其非上市實體核數師的規管職能達致結構性收支平衡,政府計劃在今年內就有關職能向財經事務委員會提出注資建議及改善會財局長遠財政機制的融資方案。政府當局強調,在考慮任何徵費方案時,必定會審慎考慮方案對業界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