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 發言

III. 福島核電廠排放廢水入海洋對食物安全的影響及日本食品的進口管制

對日本進口食品的檢測及管制

就排水計劃對海洋生態、食物鏈以至食物安全造成的潛在影響表達深切關注。他們察悉,政府當局計劃加強對日本進口食品的檢測,遂要求政府當局(a)提供實施時間表、目標檢測數量和預算開支等詳情,以及(b)考慮會否將檢測範圍擴展至日本進口的加工食品 (例如罐頭及零食),以加強保障香港食物安全。

政府當局回應時表示,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環署”)轄下食物安全中心 (“食安中心”)已計劃 增加對日本進口食品的檢測(特別是增加水產品的檢測和針對特定放射性物質的檢測量),而檢測量及比例的具體升幅,將視乎新措施所涵蓋的範圍和日本食品的進口量而定。值得注意的是,日本進口水產品的檢測比例已由2020年的11%增至2022年的 37%。此外,政府化驗所已採購所需儀器(涉及政府開支約數佰萬元),並正在進行加強檢測的準備工作,包括參考《食品法典委員會》有關指引以訂立不同放射性核元素的檢測方法。政府化驗所預計於2023年4月內完成相關準備工作,然後開始逐步加強檢測安排。

政府當局進一步表示,香港特區政府一直十分重視食品安全。福島核電事故後,香港特區政府對日本食品實施了進口管制措施。現時,來自福島縣的所有蔬菜及水果、奶類飲品及奶粉均不准進口本港;而來自福島附近4個縣(即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縣)的這些食品,則必須附有由日本當局發出的輻射證明書及出口商證明書,方可進口。另外, 所有來自上述 5個縣的冷凍或冷藏野味、肉類和家禽、禽蛋、及活生、冷凍或冷藏水產品必須附有由日本當局簽發的輻射證明書,否則禁止輸入本港。至於日本進口的其他食品 (包括加工食品),食安中心會繼續抽取樣本進行檢驗。從 2011年3月至 2023年1月期間,食安中心共檢測了超過77萬個日本進口食品樣本(當中15萬個樣本來自受影響的5個 縣),所有食物樣本的輻射檢測水平均沒有超出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限值。

關於委員建議強制要求所有日本食品須在包裝上附上標示食品來自哪一個縣的標籤,政府當局回應時表示,在現行機制下,食安中心可以從日本當局簽發的輻射證明書及其他相關文件知悉食品來自哪個縣,並可以按需要要求入口商提供所需資料進行食物來源追蹤。食安中心會繼續致力保障香港食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