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 發言

項目: 立法會選舉的選票設計

討論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回應陳振英議員的提問時表示,現時地方選區選票的面積最大為440 毫米(闊) x 458 毫米(長),政府當局未能覓得可配合此選票尺寸的電腦裝置。她指出,在所列印的候選人詳情維持不變的情況下,選票最多只可印上24 張地方選區的候選人名單資料。假若日後地方選區選舉的候選人名單數目增至超過24 張,選票上的字體再縮小將會極難閱讀。

陳振英議員要求政府當局闡述以下載於其文件的建議:在投票站內展示候選人資料,以供選民於投票時作參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表示,倘若政府當局文件所載的任何方案獲得事務委員會接納,政府當局會研究在投票間內合適的位置以顯眼的方式展示候選人的資料,當中包括其照片及/或除照片外的其他詳情,以供選民於投票時作參考,從而確保選民能清楚識別候選人。

 

項目: 選舉事務處電腦失竊事件專責小組報告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發表的選舉事務處載有選委、選民個人資料的手提電腦遺失事件調查報告

資訊科技保安

關於EES 系統,陳振英議員要求當局提供資料,說明該系統的負責部門,以及獲授權使用和下載相關資料的職員職級。總選舉事務主任表示,該系統由選舉事務處開發,在過往的選舉中曾經設於警署內的專用投票站,以供核對被拘留選民的身份。選舉事務處會依照專責小組報告及私隱專員調查報告,就處理個人資料的相關批核程序進行跟進。陳議員關注到,據專責小組報告所述,選舉事務處的高級管理人員在事前對於EES 系統儲存了所有地方選區選民的資料並不知情。總選舉事務主任回應時表示,曾有一名職員提出”用戶要求”,要求系統可在後備場地使用,資訊科技管理組於是因應該項”用戶要求”準備相關的資訊科技器材。對於陳議員詢問日後如何確保使用該系統時會有適當授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向委員簡述有關進一步提升資訊科技保安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