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推行智慧出行的最新情況
陳振英議員:謝謝副主席。我有3個問題。首先,關於自動駕駛,在內地參觀汽車測試時,我了解到通常分為3個階段:第一階段有安全員在旁邊監控,我聽聞今天早前參觀的錦綉花園項目正處於此階段;第二階段是於簡單道路上的點對點無人駕駛;第三階段是在複雜道路上行駛,最後才正式投產。我想問香港是否也按照這樣的循序漸進方式完成數個階段的測試才正式投產?我注意到,剛才介紹的一些項目在第二階段已經沒有安全員,但測試道路不算簡單。我想確認,政府的想法是否如此?整個測試程序預計需要多少年才能正式推出?我了解到先導計劃批准為期5年,是否意味着5年內要完成?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比較簡單。我注意到,“易通行”不停車繳費服務已經發出了82萬張繳費貼,基本上覆蓋香港 90多萬輛車的大多數。除了過海隧道,未來如要考慮像國際繁忙城市一樣引入區域性電子道路收費,技術上是否已經成熟?只要在區域旁邊設置龍門架,車輛駛進就可以收費。這個技術問題是否已經解決?
最後,關於空置泊車位資訊,自2018年至今,6年內的數量雖較最初增長了3倍,但目前僅佔公眾停車位的56%。我想知道剩餘44%不參加的原因,是營運商不願參加,還是有技術困難? 謝謝。
運輸及物流局副局長:副主席,我嘗試簡單回答,然後請運輸署的同事補充詳細資料。關於發展自動駕駛的3個階段,我們確實希望能夠循序漸進地在安全情況下逐步推展。至於具體的時間表,請運輸署的同事稍後解釋。
關於“易通行”,技術上已經具備條件,未來如果確實需要實施區域性電子收費來控制交通擠塞,是創造了條件的。不過,是否真的要這樣做,還需考慮多方面因素,並視乎是否有此需要。
至於空置泊車位資訊,在新的發展項目中,我們已經透過地契規定必須提供相關資訊。在現有停車場中,我們盡量鼓勵私人停車場加入此計劃。然而,對於一些舊停車場來說,安裝相關系統可能並不簡單,可能需要一些時間。 請運輸署的同事補充其他資訊。
運輸署總機電工程師/巴士安全:謝謝陳議員,我來補充一下關於自動駕駛的循序漸進測試。我剛才提到,我們在去年3月1日發布了自動駕駛的實務守則,其中包含了技術要求。我們參照內地的測試要求,最初要求自動駕駛車輛在封閉道路的測試,並且需要有安全員在車上。
當封閉道路的相關里程測試完成後,車輛才能進行開放道路的測試,但仍需有安全員。只有在測試達到相關時數和里程要求後,才可以進行下一程序,即在遠程控制的情況下(即無安全員的情況)進行測試。這將分階段進行,初期會在封閉環境中測試無安全員的情況,然後才允許在開放道路上進行測試。
陳振英議員:副主席,我追問一個簡單問題,就是署方估計完成這個程序一般要多少年?
運輸署總機電工程師/巴士安全:其實,自動駕駛測試的程序不以年計,而是可以月計,主要取決於測試機構的能力。我想陳議員也知道,內地很多不同機構,而在香港也有多個不同測試機構正在進行相關工作。按照近兩三年的經驗,有些機構可能需要約9個月的時間才能進行開放道路的測試,但如最近在北大嶼山的測試中,相關機構只需一周便完成了封閉道路測試後,便可以進行開放道路測試。因此,能否快速進行開放道路測試取決於測試機構的技術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