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會 議員議案:“優化處理免遣返聲請”發言

“優化處理免遣返聲請”議案

主席,現時大量未獲確認身份的免遣返聲請人長期滯留,不僅對本港的公共資源造成壓力,亦對社會穩定和治安帶來潛在風險,故此,這項議題成為近年立法會質詢熱點問題之一。十分感謝黎棟國議員提出議案,讓立法會能聚焦討論如何從根本檢視並優化現有流程,並提請當局考慮修訂相關法例,盡快化解積壓問題,縮短聲請人滯港時間。

隨着政府採取源頭堵截的措施,已初見成效,我們看到個案的趨勢受控,但積壓的情況依然嚴峻。保安局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月,本港尚有超過15 000宗案件正在處理中,對本港社會造成沉重負擔。2024-2025年度,政府為這項工作預算高達11億元,其中單是人道援助,包括為聲請人提供食物、交通、醫療及住屋津貼已高達5.8億元。試想,如能加快遣返,把現有個案數量減半,每年至少可為政府節省5.5億元開支。政府現正努力開源節流,這筆支出應該引起足夠重視。

由於現行法律未為案件審查設定強制性的時限,令案件從立案到裁決缺乏必要的時間壓力,加上覆核機制被濫用,導致審理時間非常漫長。建議政府研究在法例中引入審查時限概念,規定案件從受案、進行審查直至最終決定,均應該在既定時限內完成。如果超時,應該自動啟動簡易程序或臨時決策機制,此舉可確保沒有個案處於真空狀態。

此外,現行審查規定對聲請人所需提交證據的要求非常繁複,造成大量查驗及資料核對,耗時甚長。對於證據充足且案情清晰的聲請人,過長的審查違背了效率原則,亦浪費寶貴的資源。相反,對於疑點較多的案件,可依從現行程序進行比較細緻的審查。因此,我建議政府考慮修法明確,凡符合基本標準且證據完備的案件,直接啟用簡易審查程序。同時,按個案實際情況,不時對證據審查標準進行調整,提高處理效率。

免遣返審查工作涉及入境處、律政司、保安局等不同部門的協同合作,但由於現時信息共享及溝通未算十分暢順,有時候會導致案件進展比較緩慢,政府應強化跨部門協作機制,建立一個統一的數據平台進行資訊整合與共享,令數據及信息可以互通互用,確保每個部門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形成合力。

在全球數字化浪潮席捲的背景下,自動化辦案系統現已成為提升公共服務效率的重要工具。建議政府在相關行政程序中授權部門運用大數據與人工智能,對案件進行自動分類、進度追蹤和預警管理,提升審理效率與透明度。

本人去年5月以太平紳士身份探訪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羈留人士時,聽取了多位在囚人士的陳情,其中有多位明確表示希望能盡快遣返本國。此事足以反映拘留環境令羈留人士倍感不便與約束,其留港意願便會降低。目前,公眾對採用禁閉營方式劃一處理免遣返聲請人尚未形成共識,但假如我們在他們留港期間提供不吸引的支援條件,相信有助聲請人自行申請加速離港。

主席,目前免遣返聲請人濫用覆核機制,長期滯留,已影響本港治安、就業、社會福利及行政與司法機構的正常運作。政府應持續檢視並簡化現有司法程序,在效率、法治和人權之間取得最佳平衡,將資源投放在真正需要庇護和幫助的人士。

我全力支持原議案及修正案,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