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會 議員議案:“設立創新體制機制,全速推進‘北部都會區核心區’的發展”發言

“設立創新體制機制,全速推進‘北部都會區核心區’的發展”議案

主席,感謝洪雯議員提出這項議案。自2021年政府提出《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以來,社會各界對北都發展都寄予厚望,但進度明顯未符公眾預期。以深港創新合作區為例,深圳園區早已落地並火熱發展,但香港卻仍步履蹣跚。北都建設若以目前緩慢速度推進,香港將錯失轉型機遇,在區域競爭中進一步被邊緣化。整個特區政府應打破常規思維,以新理念、新辦法提速發展,避免香港在未來經濟格局中掉隊。

為加速發展,政府提出“片區開發”模式,“地花”概念及打算以產業主導方式推進,建議雖具前瞻性,但需配備更高效的執行機制,方能發揮最大效益。考慮到現時已有不少與北都相關的督導委員會,建議特區政府要整合架構,由指定的官員統籌領導,實現規劃審批、招商引資及運營管理的一站式高效運作。為拆牆鬆綁,放寬部分法例規限以優化建設審批及工程驗收等程序是必須的,然而應否設管理局或制定專屬法例,我認為須審慎評估實際需求與執行成效,我對這方面持開放態度。

其實北都發展最需要是資金,財政司司長近日接受訪問時表示,將考慮發債及公私營合作模式,引入市場力量,降低政府的資本開支。去年簽署了北都發展意向書的85家企業中,中資佔比達七成,反映中資機構對北都建設的積極參與意願。建議政府發揮橋樑作用,推動港企與中資合組財團,可結合中資在創科、產業及“片區開發”的經驗優勢,與港企的本地運營專長,共同推進園區內建設。

此外,特區政府亦應充分發揮香港金融優勢,根據區內項目特點靈活運用傳統與創新金融方式,採取多元化策略提供資金保障。其中,吸引私人資本、公私合作開展基建建設,是經過實踐檢驗的高效區域發展模式,政府可採用公私合營模式,與企業合作承擔成本。至於北都的園區、鐵路及口岸建設,則可沿用特許經營模式,通過上蓋住宅、商業等物業開發收益來平衡開發成本。

北都內有不少私人土地,存在收地、補償等問題,我過去曾提出應該考慮使用發行“土地債券”代替現金補償,減少開發成本,允許業權人以債券參與物業開發或於二級市場交易,既能緩解政府短期財政壓力,又能促進私人土地釋放。

同時,可綜合運用信貸、債券、資產證券化等為北都進行項目融資。目前政府的負債率遠低於國際水平,而且信用評級亦比較高,具備擴大債務支持必須由政府投入部分的戰略投資空間。信貸融資則包括項目貸款、銀團貸款及綠色及ESG貸款等等。目前香港是亞太區最活躍的銀團及綠債中心,相類似的資金籌集相信會甚受公眾歡迎。

收益穩定的基建項目,政府可通過資產證券化盤活存量資產。也可用北都基建、辦公物業等固定資產作為底層資產發行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中證監去年已將REITs納入滬深港通,為北都項目引入內地資金創造了有利條件。

另外,特區政府亦應善用北都的跨境協同優勢,積極與國家探討建立跨境資金調撥便利化機制,為進駐區內的內地企業設立專項額度,簡化審批流程,讓建設資金可以隨時跨境流動到香港。

主席,香港必須以“非常之時,非常之舉”的決心,才能確保北都不僅是規劃藍圖,更能成為香港長遠發展的戰略引擎。

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