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質生產力激發香港中小型企業蓬勃發展,積極對接國家高質量‘出海’戰略”議案
主席,本人發言支持陳祖恒議員的議案。中小企是每一個經濟體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香港與內地中小企的定義標準存在顯著差異:以員工數目劃分,香港中小企指製造業少於100人和非製造業少於50人,而內地則按行業劃分,員工數目從幾十人到數萬人不等。以營業額劃分,香港中小企一般指每年營業額不超過5,000萬港元,而內地則從50萬至20億人民幣之間也屬於中小企。但無論如何界定,兩地的中小企始終是推動創新、創造就業和促進經濟增長的核心動力。
當前,國家正積極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戰略,為中小企帶來前所未有的新機遇。事實上,發展新質生產力絕非大型科技企業的專利,中小企業同樣可以通過智能化升級、綠色化轉型來提升自身競爭力,實現增強其抗風險能力和可持續發展。
為此,我首先樂見內地及特區政府已持續推出不同的專項激勵措施,包括設立技術應用補貼,大幅降低中小企採用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數字化工具的門檻;惟與此同時,建議構建新質生產力認證機制,對完成轉型的中小企提供必要認證,增強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信譽,並形成示範效應,才可帶動更多其他中小企效法。
構建完善的服務生態,對推動兩地產業協同發展,吸引更多內地中小企落户香港至關重要。香港應充分發揮在專業服務、法律諮詢及跨境資源整合方面的獨特優勢,為有意落户的中小企提供高效的商業化支持,例如整合生產力促進局、貿發局、投資推廣署等機構現有資源,與內地相關單位合作,打造一個集技術評估、海外市場政策分析、融資對接等功能的一站式服務平台,降低內地中小企業跨境發展的困難。同時,邀請已經成功在港併船出海的中小企分享實戰經驗,幫助其他同業少走彎路。
而為協助內地中小企“出海”,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香港可利用成熟的金融體系,為它們提供必要的避險工具,例如利用出口信用保險局以至跨國保險公司的產品和服務,形成多邊的投保通道。投資海外亦難免會涉及匯率或利率風險,香港現時擁有多元化的金融避險工具,包括貨幣互換、利率期貨等,均可為它們進軍不同市場的資金提供基本的保障。
內地中小企在香港有不同的融資渠道,包括資本市場、銀行貸款、風險投資等方式獲取資金。但是,並非屬於中型企業的內地小企,普遍規模較小、抵押品不足、信用紀錄不全,金融機構不容易對這類小企放貸。因此,我建議政府推出更多針對性的政策,例如監管機構可鼓勵更多金融機構劃定專項中小企(包括內地小企)的貸款額度,同時通過稅收優惠加大對小企營運的扶持。當然,金融機構也應持續根據中小企發展新質生產力面對的痛點,開發更貼合它們轉型需要的產品,包括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全球供應鏈應收帳質押貸款等等。
主席,新質生產力已經成為推動經濟轉型和高質量發展的關鍵,香港如能發揮自身優勢,助力激發兩地中小企活力,將可以在國家發展大局中發揮更重要的橋樑紐帶作用。本人支持原議案及修正案,謹此陳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