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施政報告“議案辯論-第一環節
主席,新一份《施政報告》聚焦「經濟」「民生」兩大主軸,內容充實,目標清晰,讓市民能夠更準確掌握政策方向與施政重點。特別感謝特首採納G19和本人提出的多項建議,除金融外,也包括房屋、人才引進,鼓勵生育等方面,展現政府傾聽民意、促進行政立法互動的誠意和決心。
作為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委員,本人關注政府強化治理體系的措施。《報告》宣佈設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從責任界定、流程優化和激勵機制三個層面進行革新,解決過往可能將政策制定與政策執行混淆的問題,明確問責司局長負責政策制定並為其承擔責任,部門首長則專注執行角色,為執行的失誤擔責,從而更清晰地從根本上促進協同效應。衷心希望新制度能真正提升管治,而非成為新的清規戒律,拖慢行政效率。尤其應鼓勵官員勇於擔當,避免因過度強調問責而使決策執行程序冗長、態度保守,以致得非所願。
商業機構廣泛採用「三道防線」模式的管治,即由前線業務、中台風管及後台稽核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比之下,「部門首長責任制」反依賴部門首長及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獨立調查。建議考慮讓公務員事務局擔當類似「第二道防線」的功能,成為提升管治體系全面性與前瞻性的單位。同時,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獨立性與公信力在整個制度設計中至關重要。現時委員會已吸納相當比例的獨立人士,惟若未來個案不斷增加,可能需適時委任更多獨立人士進入委員會,確保所有裁決令人心服口服。
關於公務員評核機制,注意到現行六級評分制中,由於評分結果過度集中於高分區間,呈現非常態分布,導致難以真實區分員工的表現差異。強烈建議政府參考私營機構做法,為各評級設定百分比上限。為強化激勵作用,可對每年獲特首嘉獎的部門,放寬其當年「優」「良」等級的百分比上限作為獎勵。
強化公務員薪酬調整與工作表現的關聯性亦同樣重要。過去五年,僅有極少數公務員因表現難以接受而未獲增薪。當局應考慮改為只有表現良好者才享增薪點,對持續優異者則應予特別激勵,如跳級增薪等,激發公務員積極進取。
十分支持成立「AI效能提升組」,但需警惕,若由部門自行決定優化項目,可能傾向選擇難度低的目標,難以體現AI的實質價值。樂見工作組已優先選擇與市民互動頻繁的部門作為試點,包括公司註冊處、運輸署及屋宇署,既體現出便民利商的治理方向,也看到真心實意把好事辦好的努力。未來隨著更多部門引用相關技術,須由中央統籌機制評估各部門的應用案例,讓公眾更直接、更迅速地感受到AI所帶來的服務改善,顯著提升市民的體驗。
主席,這部分的發言到此為止,我將在後續的辯論環節中再作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