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對虛擬資產投資者及使用者的保障
陳振英議員:多謝主席。就如副局長所說,除了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發牌規定和《穩定幣條例草案》外,未來還會有關於虛擬資產場外交易服務的諮詢和隨後實施的發牌制度。此外,虛擬資產託管服務也是一個重點。我聽到這4項措施確實有助於促進虛擬資產生態圈的發展,但這4項措施都是圍繞發牌和規管。我想詢問副局長,在支持虛擬資產行業初創公司的資助或鼓勵方面,當局有甚麼計劃?在這些條例出台後,當局會如何進一步促進該生態圈的發展?
第二個問題是關於虛擬資產場外交易服務。在上次小組委員會會議,副局長提及將有諮詢結果及一些發牌細節。我想問 一下當局,這次的諮詢重點會側重於哪一方面,特別是在場外交易的部分。
第三個問題是關於數碼資產託管服務。就認可機構,當局已在去年2月發出指引。認可機構在提供服務前,必須要與金管局商討,並需令金管局信納符合其預期的標準和規定。我想了解,目前有多少認可機構已與金管局進行商討?是否可以分享時間表和具體數字,讓我們知道有多少認可機構將參與這項業務?這是我的第三個問題。
最後一個問題是關於文件第11(b)段所述,平台運營者在向客户提供任何服務前,須確保客户對虛擬資產有充分認識。主席,你也知道,認可機構通常有幾種方法來確認客户對某項事物的充分認識:一是要求客户閱讀一段很長的文字,類似於IPO中的文字要確認;二是觀看一段較長的視頻,要求他們確 認理解內容;三是通過填寫問卷來確認他們已經完全掌握相關知識。
我想詢問當局,在要求平台營運者確認客户具備基本知識方面,傾向於採用哪種措施?此外,按文件所述,平台營運者需要為客户設立交易上限,是否會要求平台根據客户的淨資產來設定一定比例的上限?這方面是否有初步的方向可以供我們參考?謝謝。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多謝主席,多謝議員。我聽到了4個問題,首先我回答關於Web3發展的第一和第二個問題,第四個問題關於平台營運的細節,可能需要交由證監會的同事在有時間時補充。第三個問題涉及我們與金管局對認可機構的規定,我稍後會交由我的同事提供更多資料。
關於Web3的發展,議員說得很對,除了法規以外,我們希望打造一個完善的生態圈。今年內,我們會發表第二份虛擬資產的政策宣言,這份宣言將與上一次有所不同。第一份宣言主要有關未來的監管原則和具體步驟或措施,是當時已知悉可以落實的;而即將公布的這份宣言,我們會更深入討論如何結 合傳統金融和虛擬資產領域的技術創新,並就提高實體經濟活動的安全性和靈活性,介紹一些技術應用和創新。
因此,這份政策宣言將着重於當前的市場狀況,探討如何提高流通量和應用場景,使實體經濟與傳統金融更緊密融合。 除了政策方向之外,我們在數碼港已成立了一個Web3的社群, 以增加業界交流的機會。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們也積極推廣。例如,上星期我 剛到訪中東的杜拜,帶領了不同金融科技公司,包括香港Web3 公司,出席當地的金融科技峰會。我們看到它們很多訴求,例如有些香港的Web3公司在開發tokenized fund(代幣化基金), 這是在香港已推出的產品,並與中東合作推廣銷售。反過來 說,中東的資金也對營運表現理想的香港Web3公司表示出投 資興趣。由於時間有限,我先將時間交給SFC的同事,讓他們回應 議員關於平台營運的細節,之後或許我再補充其他資料。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中介機構部總監兼金融科技組 主管:關於進行KYC以確保客户是否真正具備虛擬資產知識 的問題,我們並沒有特別限制交易平台必須使用何種方法,但 最重要的是平台需要信納並確定客户確實具備相關知識。我 們了解到市場上有不同方法,很多時候可能會進行測試以確 認客户的了解程度,這是實施KYC的一種方法。
另外,關於設定投資交易上限的問題,在我們審批交易平 台時,會考慮其如何執行此項措施。我們可能會要求平台,考 慮例如客户的教育水平較低、流動資金短缺或年紀較大而不 宜承擔高風險的情況下,將這些因素納入考慮中。這些因素會 影 響 對 每位客户的評估,因此投資上限會因客户的 personal circumstances而異。我們沒有指定固定上限,但會仔細檢視平 台是否謹慎考慮了應當考慮的因素。
主席:請首席助理秘書長講述關於金管局與認可機構商討的 相關情況。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財經事務)5:關於認可機 構,據我了解,金管局一直與認可機構保持溝通,特別是在它 們若要從事虛擬資產交易時的要求。簡單來說,即使是認可機 構在從事與客户建立虛擬資產交易相關的業務時,也需要遵 循現有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規定。
此外,這些認可機構,特別是銀行,要與客户進行虛擬資 產相關的交易時,必須與獲得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合作才能處理相關交易。據我了解,已有幾家大型銀行從事 相關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