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的議案發言
主席,面對突如其來的災難,中央政府高度重視,特區政府展現出高效的危機處理能力。社會各界踴躍投入支援,內地企業與同胞無私捐助,印證兩地血濃於水的深厚感情。作為金融界代表,我亦即時與金管局和銀行界聯繫,為受災居民提供金融支援,包括協助政府極短時間內開通“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户口、暫免還款、免費使用保管箱等。我自己也略盡綿力,捐款、捐血支援受影響居民。
我支持議案提出的災後支援和重建工作及配合政府進行改革,希望改革進度定期向本會交代。
現時政府的短中期改革措施已陸續展開,當中災民的居住安置是社會焦點。不少現已入住中期安置居所,但仍有部分寄宿於親友家中。長遠方案選項有很多:原址重建、覓地重建、以原有居屋業權換新居屋等一系列方案,其中原址重建,因事故調查未完成,加上清拆打樁等前期工程,預計需時最長,對失去家園的居民而言,不利於生活重建。
社會福利署正收集業主的意願,以協助制訂具體方案。個人認為眾多選項中,最快、靈活性最高、自主性最強的方案是由特區政府以火災前的物業市值,統一收購全部宏福苑業權。無論業主最終傾向哪一方案,收回現金後可自行選擇,在同區或跨區即時置業、先租後買、待重建後再購買等。擬待重建或稍後才決定置業的,甚至可由政府把收購款項存入類似銀行現已提供的“智安存”託管户口,待決定後才動用。
參考香港測量師學會估價,如黃偉綸副司長所言,收購1 900多户業權約需60億元。完全同意如使用公帑收購,史無前例,必須小心衡量。
正如剛才所說,現時援助基金43億元,扣除已動用及需預留資金後,尚餘約30億元,表面上政府需額外撥款30億元。但現時捐款尚未停止,政府可繼續動員社會力量募捐,而當政府統一收回業權後,可集中處理保險索償等複雜法律程序,個人估計可收回至少10億元,即政府實際補貼額大概只約20億元左右。若以納稅人總數計算,每人承擔額少於千元,值得考慮。
除安置問題,火災中暴露的消防安全隱患亦應予以改革,特別是消防鐘及滅火裝置未能正常運作的問題,很高興政府已成立小組跟進。去年12月,我地辦所在的青衣長安邨一個單位起火,火警鐘同樣未能鳴響,顯示問題存在普遍性。
近日,消防處要求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加強樓宇消防裝置的管理,提升資訊透明度,讓居民更掌握設施狀況。但火警鐘和滅火裝置一旦未能正常運作和失效,後果相當嚴重。政府打算加強物管公司的責任,我認為是非常正確的方向。
此外,應引入承辦商評級制度,並將有關制度公開。當巡查發現樓宇的消防系統不能正常運作,除警告、罰款外,必須把承辦商降級並列入觀察名單,加強巡查;如有多次不良紀錄則直接“釘牌”。
現時規定承辦商在檢查後需填妥年檢核對表,消防處測試時需出示,建議建立電子化核查平台,要求承辦商及大廈上載核對表等文件,方便即時監督,減少逾期未檢情況。
部分市民不熟悉如何使用消防設施,例如必須打破火警鐘裝置上的玻璃,消防水喉才能出水。我樂見政府提出每年至少舉辦一次的防火演習,並安排講座,希望這些實地演練可教育居民正確使用消防設施,防患未然。
主席,我謹此陳辭,多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