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專業會計師(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發言

陳振英議員亦認為,條例草案有關禁止不合資格的個別人士/法人團體使用”registered accounting”或 “註冊會計”及 “certified accounting” 或”認可會計”的稱謂的建議可以接受,但他關注到,如從條例草案建議禁用的稱謂中刪除”professional accounting”或”專業會計”的稱謂,可能會令人質疑是否亦應修訂《條例》的標題。

會計師公會總監表示,自《條例》於 1973 年制定開始,”professional accountant”或 “專業會計師”的稱謂已經為會計師公會會員所專用;這個稱謂所指的是一項資格,而”professional accounting”/”專業會計”則是一項描述。因此,即使從條例草案建議禁用的稱謂中刪除”專業會計”的稱謂,亦應不會令 《條例》的標題出現問題。

會計師公會總監回應陳議員的查詢時確認,正如梁繼昌議員就 2019 年 1 月 18 日會議席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所述,如某法人團體或事務所在其名稱內使用 “專業會計” 的稱謂,但並無意圖誤導或合理地致使任何人相信其為根據《條例》註冊的執業單位,則會計師公會不大可能會把針對該法人團體或事務所的投訴轉介警方處理。

會計師公會總監回應主席的查詢時同意,與”professional accounting”或 “專業會計”的稱謂比較, “registered accounting”或”註冊會計”及”certified accounting”或”認可會計”的稱謂更具誤導性,會使人 相信使用這些稱謂的實體是根據《條例》獲會計師公會註冊並受其規管的會員/執業單位,而《條例》目前並不禁止非會計師公會會員/非執業單位在其姓名或名稱內使用這些稱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