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發言

建議開設6個編外職位,即土木工程拓展署的 3個總工程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 1點 )、地政總署的1個總產業測量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 )、規劃署的 1個總城市規劃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 )和政府產業署的 1個總產業測量師/首席物業估價測量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 1點 ),為期5年,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推展政策措施,增加短、中及長期的土地供應

土木工程拓展署轄下擬議總工程師的職務安排

陳振英議員表示支持這項人事編制建議。他察悉,儘管由 3個擬議總工程師負責推展的工程項目進度各有不同,政府當局建議 3個編外職位的開設年期均為5年。他查詢有關項目的實際發展時間表詳情。

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1回應指,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的第一階段及餘下階段基建工程分別 計劃在 2019 年至 2026 年及 2024 年至 2031年推展;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基建工程分別計劃在 2020年至 2025年及 2024年至2032年推展;至於在新界北發展方面,政府當局現時的目標是於 2024年至 2025年左右展開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的工程,並盡快展開為期約需 3年的新界北新市鎮及文錦渡物流走廊規劃及工程研究。

由規劃署推展的發展規劃流程檢討

陳振英議員查詢,擬設的總城市規劃師/城市規劃委員會 3編外職位的工作量,會否較規劃署委員會部現有的2個總城市規劃師常額職位為輕。

就擬設總城市規劃師/城市規劃委員會3的職責,規劃署助理署長(委員會)指出,其主要職務包括:(a)檢討《城規條例》的相關條文,以簡化法定規劃程序;(b)檢討城規會的指引和其他行政程序和方法以簡化規劃程序;以及(c)就司法覆核及其他法庭案件的事宜代表城規會並執行相關的司法程序及跟進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