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 發言

I. 可攜福利措施及安老服務

廣東院舍住宿照顧服務計劃

議員表示,本港長者入住内地院舍前需要交還其公屋單位或更改户籍,這或是令他們對參與廣東院舍計劃卻步的原因之一。議員建議設立半年緩衝期,讓長者可暫時無需交還其公屋單位,以便其萬一不適應内地院舍生活亦可回港生活。勞福局回應,雖然選擇參與計劃的長者不能保留原本的公屋單位,但政府當局會向這些長者發出保證書,協助其如日後需回港生活,可以更快地重新獲派公屋單位。社會福利署補充,這些長者回港後如需院舍照顧服務,亦可在等候公屋期間, 獲安排入住本港甲一級安老院。

II. 醫療服務發展

為在廣東省的醫院管理局慢性病患者提供支援

議員察悉,為照顧在疫情下身在廣東省而無法回港覆診的醫院管理局 (“醫管局”)慢性病患者的醫療需要,政府當局委託香港大學(“港大”)深 圳醫院為他們提供疫情期間的跟進診症服務 (“特別支援計劃”)。醫務衞生局(“醫衞局”)在回應議員建議恆常化此計劃時表示,因應疫情發展,此計劃已延續至今年 11 月 9 日,政府當局會研究將計劃再度延續。

擴大香港長者醫療券的適用範圍

考慮到現時醫療券亦可用於香港的私營醫療機構,議員建議擴大醫療券適用範圍至廣東省內的港資醫療機構,包括今年開幕的港澳居民健康服務中心,同時醫療券金額亦可以用作資助港人在內地求診或報銷內地的醫療開支。

醫衞局解釋,內地民營醫院和公營醫院收費標準及規管模式並不一致,而港大深圳醫院則採用了國家的公營醫療保險(“醫保”)定價。若將醫療券適用範圍擴大到內地民營醫院,會牽涉內地公私營醫院的競爭問題。此外,如將醫療券適用範圍擴展至內地醫院的住院服務,所牽涉的問題會更為複雜,故現階段政府當局不考慮此安排。醫衞局指出,大灣區地域廣大,要求政府當局在所有大灣區內地城市提供符合港人期望的醫療服務會有困難,建議在內地居住的港人可按相關省市規定購買醫保,從而獲取當地適當的醫療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