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 發言

就公務員宣誓建議的研究進展及公務員政治中立

公務員宣誓

陳振英議員支持政府當局建議為公務員引入宣誓或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及香港特區政府的要求(“宣誓要求”)。

處理機制及對違反宣誓要求的罰則

陳振英議員要求當局提供詳細資料,述明有何機制處理違反宣誓要求的個案或涉及公務員違反宣誓/聲明內容的個案,以及就該等個案所採取的跟進行動。陳議員詢問,當局將會如何處理未曾宣誓/作出聲明的公務員作出有違宣誓要求內容的個案。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表示,宣誓要求體現公務員在《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下的一貫責任。若現職公務員拒絕履行宣誓要求,政府當局會與他們聯絡,以了解背後原因。政府當局會按照有關管理公務員的既定機制及現行法例的有關條文,處理公務員不履行宣誓要求或涉及違反宣誓/聲明內容的個案。按照既定的公務員紀律處分機制,公務員若被法庭裁定干犯刑事罪行,或調查證明有關公務員有不當行為,管方便會採取紀律處分。政府當局會根據多項因素,例如有關不當行為或刑事罪行的嚴重程度,決定處以甚麼程度的處分。在考慮及推行擬議的宣誓要求時,公務員事務局會與律政司一起研究當中涉及的法律事宜,並探討有否空間可以提升有關機制的效率和成效。

宣誓要求的適用

陳振英議員詢問政府當局會否向政府資助機構發出指引,確保機構員工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回應陳振英議員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國安法”)第六條提及”公職”的定義及國安法與宣誓要求之間有何關係的提問時表示,他不適宜解釋或詮釋國安法的條文,但他強調,引入宣誓要求是基於公務員在《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下的一貫責任及要求,亦符合國安法相關條文。

實施時間表

陳振英議員要求當局提供詳細資料,述明在公務員團隊內全面實施宣誓要求的時間表。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表示,由於公務員人數接近18萬人,政府當局決定盡快向新入職公務員實施宣誓要求,並計劃先向政府當局文件(立法CB(4)797/19-20(01)號文件)第8(a)及8(b)段提述的公務員實施宣誓要求。政府當局會檢討實施安排,並檢討為餘下公務員實施宣誓要求的工作路向。

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創造職位計劃及技能提升配對資助計劃

陳振英議員欣悉,在政府當局提供資助下,私營機構和初創企業將會提供1000個為期1年與金融科技相關的職位。他注意到,由於資助期(由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長達12個月,未必能夠及時紓緩2020年畢業生短期內就業困難的情況。他建議政府當局要求申請資助的機構盡快開設金融科技相關職位,及時提供短期職位。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回答時表示,”抗疫基金金融科技人才計劃”已於2020年7月2日接受申請,以資助私營機構及初創企業開設金融科技相關職位。他會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反映陳振英議員的意見和建議。政府當局會密切監察申請進度及開設職位的情況。

陳振英議員詢問,政府當局會否接受未獲政策局邀請的機構根據技能提升配對資助計劃提交的申請。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回應指,各政策局會邀請合資格申請機構提交申請,舉辦為期不超過12個月的培訓課程。任何有意提供此等培訓課程的機構可聯絡相關政策局或公務員事務局了解申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