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及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 發言

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

在議員發言環節,首先對政府提出的整個方案表達看法如下:

行政長官公佈的「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對地區治理架構有重大的調整,將由政務司司長和副司長分別負責領導地區治理整體策略、政策、措施,統籌和指揮各政策局和部門的地區工作,並由當區民政事務專員擔任區議會主席,統籌區議會、「三會」和關愛隊的工作,充分體現了行政主導的原則,相信可大大提升香港地區治理水平。

至於重塑區議會,可以正本清源,讓區議會恢復到非政權性質區域組織的定位,並糾正過往制度缺陷,去政治化,讓亂象不會再出現。多元形式產生區議員,亦可令區議會有廣泛的參與途徑,促進地區層面跨界別和跨專業合作,提升討論地區事務的質素和擔當配合政府的角色,協助政府在地區把握社會脈博,令政府有效策劃地區服務,凝聚民心,全力支持「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

區議會主席改由民政事務專員(“民政專員”)擔任

議員察悉,民政專員現時由首長級薪級第2點的公務員出任,並詢問政府當局會否因應民 政專員日後須執行區議會主席的權力及協調各部門的工作 ,考慮提高該職位的級別。議員亦關注到,政府當局如何挑選合適的公務員擔任民政專員,以及民政專員會否有足夠的支援,處理區議會主席繁重的職務。

政府當局解釋,當局會繼續按照現時行之有效的機制,選拔合適的公務員擔任民政專員,並會提供合適的培訓以提升其工作能力。當局亦會持續檢視提升地區治理的措施,包括民政專員職位的級別安排。政府當局表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及民政事務總署的團隊亦會通力合作,確保民政專員的工作有足夠的支援。此外,在建議方案下新設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及“地區治理專組”分別由政務司司長及政務司副司長主持,將確保地區治理架構下各板塊的政策和措施相互協調和配合,能強化地區治理架構,並且更有效和及時回應市民訴求。

議員察悉,民政專員除了將擔任區議會主席外,亦會統籌“三會”(即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地區防火委員會和分區委員會),以及“關愛隊”的工作。議員詢問區議會將如何與“三會”及“關愛隊”分工。政府當局表示,為更好地支援政府地區工作和加強政府對地區網絡的動員能力,並體現行政主導,區議會、“三會”及“關愛隊”均由政府直接領導,各司其職,實現架構扁平化,令組織高效運作。

區議員的委任

議員詢問,政府當局會以甚麽準則委任區議員,以及如何確保他們盡責履職。議員建議,政府當局可考慮委任當區居民、在區內上班人士,以及中小微企業的代表加入區議會,以反映地區上不同持份者的意見。有議員建議,當局可在區議會設定一定比例的議席,分別由當區婦女、青年及少數族裔人士擔任。

政府當局表示,當局委任區議員的首要條件是“愛國愛港”。當局會以“用人唯才”的原則, 按當區區情及發展需要挑選合適人士擔任委任區議員,考慮因素包括有關人士的政治可靠性、社會代表性,以及與社區的聯繫性等。此外,基於一致性,委任及當然議員亦須在履職前通過資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