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會 跟進口頭質詢Q1: 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

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

陳振英議員:

多謝主席。主體答覆中提及“正循五大方向推展‘前海金融30條’”,其中,第一個方向是民生優先,當局指會便利香港居民在前海使用移動電子支付工具,而內地在2011年實施《數據安全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法》,對個人數據安全實施一系列規管。我想問一下局方,會否與前海當局一同研究如何容許跨境的個人金融信息數據流動,從而真正有利兩地電子支付的發展?謝謝。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多謝主席。這問題一直以來都是我們與前海當局溝通的一部分,因為隨着我們灣區經濟的聯繫日漸融合,包括貸款需求增加,實現灣區內的跨境徵信互通其實有實質的需要,但即使如此,我們也要考慮具體如何落實。

目前來說,我們會先推進和規劃有關企業的跨境徵信措施,因為以企業的跨境徵信這方面作為切入點,是比較直接和簡單。當然,我們的進行方式和首要原則一定是遵守兩地的法律,其次是安全可控,以及第三,要遵從商業自願的基礎,這樣才可規劃有關徵信互聯互通的安排。所以,就這方面,我們希望日後能推進有關安排至灣區內地城市的銀行,讓它們可獲取香港客户在香港銀行的徵信資訊,這樣便可協助中小企取得融資,同時,提高我們銀行服務的效率和成本效益。當然,我們都是以市場推動,同一時間考慮相關需求之下,我們有何切實可行的工夫可做,並且謹遵剛才我提及的幾個大原則,持續做這些工夫。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