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書面質詢 – 少數族裔人士支援服務中心

立法會第六題:少數族裔人士支援服務中心

陳振英議員的提問問題:

據悉,民政事務總署將於今年增加兩間少數族裔人士支援服務中心(支援中心),令支援中心總數增加至10間,並會邀請該10間中心各設立一隊「少數族裔關愛隊」,主動接觸少數族裔住户和居民,了解他們的需要和介紹所需的公共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各支援中心每年開展各項支援服務(包括語文班、興趣班及課後輔導班等)的次數及參與該等活動的人次;

(二) 繼扶貧委員會於二○一六年就少數族裔人士對主要公共服務(包括支援中心提供的融入社區服務)的認知和滿意程度進行研究後,當局有否就支援中心提供的服務和未來路向收集參與支援中心活動人士的意見及進行諮詢;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 有否就將新增的兩間支援中心的設立訂定相關基準,例如中心的選址及面積等;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 就少數族裔關愛隊與現有的「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有否評估,兩者在職能上有否重疊、是否有共同合作提供服務的空間,以及遴選程序及監察機制有否差異?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答覆:

(一) 現時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委託非牟利機構在灣仔、油尖旺、深水埗、觀塘、元朗、屯門、葵青和東涌營辦八間少數族裔人士支援服務中心(支援服務中心),為少數族裔人士提供語文班、課後輔導班、融和活動(包括興趣班)等,協助他們融入社區。其中觀塘的「融匯」中心,更提供不涉及指定/專業範疇的英語和八種少數族裔語言(即印尼語、印地語、尼泊爾語、旁遮普語、他加祿語、泰語、烏爾都語和越南語)的一般傳譯及翻譯服務。

在過去三個計劃年度(二○二○至二一至二○二二至二三計劃年度),八個支援服務中心合共提供超過1 200班語文班和課後輔導班、近11 000項融和活動、超過20 600次諮詢、輔導及轉介服務,以及28 000次傳譯及翻譯服務,合共為約294 400人次提供服務。各支援服務中心按服務種類劃分的服務次數及參與活動的人次載於附件。

(二) 各支援服務中心一直透過不同方式就其提供的服務向服務使用者和其他持份者收集意見,包括問卷調查、意見收集箱、聚焦小組、會見不同持份者等,讓支援服務中心能提供切合少數族裔人士需要的服務。

(三) 根據二○二一年人口統計,香港的少數族裔人口多年來持續上升,撇除外籍家庭傭工,共有約301 000名少數族裔人士,較二○一一年增加超過50%。在參考人口數據及相關持份者的意見後,新增的兩間支援服務中心將設於九龍中(覆蓋九龍城及黃大仙)及新界東(覆蓋西貢及將軍澳)。民政事務總署剛公開邀請符合申請資格的非牟利機構提交服務建議書,申請政府的撥款開設及營運兩間新中心。申請的非牟利機構需因應其經驗和對少數族裔人士需求的了解,就中心面積、設施、服務和活動計劃等詳情向本署提交建議書,以供民政事務總署考慮。

(四) 現時18區的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地區關愛隊)的服務對象包括少數族裔人士。但是,由於與少數族裔人士可能有語言和文化的差異,所以為了更有效地為少數族裔人士服務,民政事務總署將在每間支援服務中心各設立一隊主要由少數族裔人士組成的少數族裔關愛隊。預計少數族裔關愛隊於今年內展開服務。少數族裔關愛隊會與各區民政事務處和地區關愛隊合作,當18區的地區關愛隊在服務少數族裔人士時遇到困難,便可轉介予少數族裔關愛隊跟進;或在發生突發/緊急/災難事故後,向受影響的少數族裔人士提供協助。

由於支援服務中心與少數族裔社群,以及不同政府部門和機構已建立良好網絡和具備服務少數族裔人士的豐富經驗,相對於公開邀請合資格團體申請,於支援服務中心設立少數族裔關愛隊可以更有效地整合和運用現有資源,服務少數族裔人士。

各少數族裔關愛隊須遵守民政總署發出的指引及規定,亦須定期向民政總署提交工作報告。支援服務中心每年的財務報告須經過獨立執業會計師審計。民政總署會密切監察少數族裔關愛隊的運作,包括審核營辦機構定期提交的工作報告;派員巡視或出席有關的活動或服務,以評估服務成效;及恆常與營辦機構檢討工作進度和表現等。相關安排與地區關愛隊的安排大致相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