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書面質詢 – 廢發泡膠的處理

立法會第十三條:廢發泡膠的處理

陳振英議員的提問問題:

據報,去年本港多區出現”發泡膠圍城”的情況。為回應該情況,香港廢物協進會有限公司於去年5月推出一項獲回收基金資助的計劃,以支援本地回收商回收發泡膠及進行加工。有關計劃將於本年8月結束。隨着盛載鮮活食品的發泡膠箱可由今年1月8日起運回內地重複使用,有部分回收商擔心有關安排會影響其發泡膠箱的回收量,令他們難以繼續運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計劃推出至今,分別有多少發泡膠箱(i)經本地回收商回收、(ii)被送往堆填區棄置及(iii)因無法運回內地重複使用而未被處理;

(二)有否研究上述計劃的後續安排;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就發泡膠回收訂立中長線政策,以避免再次出現”發泡膠圍城”的情況;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答覆:

就陳議員的提問,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運送內地供港蔬菜水果的發泡膠箱,過往主要會運回內地作重複使用,但2022年年初起因疫情關係有關安排暫時停止。把大量發泡膠箱送往本地廢物轉運站曾嚴重影響站內的正常運作(例如堵塞站內的壓縮機、大量佔用廢物貨櫃的空間、大增進站的車次以致造成嚴重的排隊情況等)。為應對緊急情況,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在2022年年初透過廢物轉運站委聘承辦商提供發泡膠箱回收服務。食物環境衞生署和漁農自然護理署亦聯絡了數個本地回收商,結合其他非政府組織及私人企業合作,加大回收處理發泡膠箱的能力,至今所有回收商回收共約2500公噸發泡膠箱。因受疫情影響暫時存放於不同地點(例如副食品批發市場及街市)的發泡膠箱都已處理。環保署自2020年起參考其他經濟體的做法,簡化了用作每年統計香港固體廢物棄置量/回收量的廢物成分分類,將性質相 近的廢物分類合併以提高估算精確度 。因此,自2020年起發泡膠箱廢物於堆 填區的棄置量已併入「塑料—其他」的總量而沒有分項統計數字。

(二)由回收基金資助的發泡膠箱回收項目,涉及由2022年5月開始在不同的廢發泡膠箱源頭地點收集發泡膠箱,再運往本地回收場地循環再造。截至2023年1月底,該項目共回收約650噸發泡膠箱。該發泡膠箱回收項目仍在進行中,至本年8月中完結。屆時,如果項目申請者有後續建議,回收基金諮詢委員會和環保署會因應提交的具體申請建議、社會整體需要、發泡膠箱量的變化等,審視相關申請。

(三)從環境效益⻆度考量,重用發泡膠箱遠較即時回收更好。隨着內地與香港於2023年1月8日起恢復通關,每天供港蔬菜水果等物資使用的發泡膠箱正逐 步恢復以往安排運回內地循環再用。廢物轉運站、公眾街市及副食品批發市場所 接收廢棄發泡膠箱的數量亦逐步減少。在合乎成本效益和平衡業界長遠發展的 情況下,我們會繼續與食品及回收業界保持溝通,鼓勵食品業界在可行的情況下,長遠改用可重疊、耐用和易潔的膠箱運送,亦會通過支持本地發泡膠回收技術發展提升作業效益,讓不能再用的發泡膠得以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