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法案二讀 恢復辯論 《2018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

《2018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

陳振英議員:

代理主席,剛才也有數位議員提過,行政長官定下了目標,在 2022 年將本地研發開支相對本地生產總值的比率倍升至 1.5%,實際的金額預計將達 450 億港元。但其實這個水平只是緊隨其他先進國家和地區的比例,我們也不知道數年過後,他們的比例會否自 1.5%再倍增。

特區政府現正準備傾注大量資源,打算修例吸引私人企業增加研發開支,在香港營造研發氛圍。令人遺憾的是,香港現時的步伐仍未能跟上其他對手。上星期,世界經濟論壇公布 2018 年全球競爭力報 告,香港在研究及發展開支被評為不及格,100 分中只取得很低的 25.4 分。這充分說明空有目標而落實方面不夠積極,差距只會越來越大。我期望今天能盡快通過《2018 年稅務(修訂)(第 3 號)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吸引更多私人企業投入資源進行研發,突破現時以政府開支主導的局面。

今次修訂法例的原意是為合資格的研發活動推行額外稅務扣減的法律框架。在未修例之前,正如剛才莫乃光議員所提,香港每年只有 200 宗扣稅申索,涉及的研發開支約 10 億元,金額實在太少。我們實際上需要投入的金額,可能是現時數額的 10 倍或 20 倍以上。作為法案委員會的委員,我明白要實踐吸引私人企業在 5 年內將研發開支大幅躍升的目標並不容易,但我又不認為這是不可能的。為此,政府首先應該積極參考新加坡在處理稅務優惠措施的態度和經驗,對有意投入研發資源的企業,先在各項政策上採取比較寬鬆的態度,待政策運行一段時間,觀察市場的發展後,再做政策上的調整。

在審議《條例草案》的階段,正如剛才黃定光議員提到,預計除 大學等傳統研究機構外,亦有大量其他類型的研究機構會申請成為法例規定的”指定本地研究機構”。由於擔心署方人手和審批效率未能應 付眾多的個案,以致一些申請人未能趕及在遞交表格的稅務年度內享受超級扣稅優惠,所以在法案委員會會議上,委員建議設定扣稅追溯期。在絕大部分委員支持之下,政府迅速接納建議,加設了 6 個月的追溯期,並寫入修正案,於今天提交。我覺得這種態度是值得讚賞的。

可是,在法案委員會上大家提出的其他實務處境,包括香港子公司分攤集團本地或境外公司的研發開支;直接成本以外的其他研發開支,例如用於研發成果相關的專業檢測、認證等費用;以及研發活動 定義的適度擴闊等,也同樣值得享有超級稅務扣減優惠。建議政府當局在法例生效後盡快檢討初步成效,例如在 1 年之後,審視企業的研發投入速度有否加快。如果進展不似預期,必須盡快展開下一階段的修訂研究,進一步放寬扣稅範圍;否則,剛才我們提到 2022 年的目標實難以達到。

同時,我在上述世界經濟論壇報告中非常關注一項數據,就是科研機構的質素評分(Quality of research institutions)。雖然香港的學術研究成果(Scientific publications)在 140 個地區中排名 25 位,已算是不錯,但科研機構的質素評分在 100 分中只得 10.4 分,結果實在令我驚訝。

其實,追本溯源,制訂全球競爭力報告的本意是希望大家在第四次工業革命中知己知彼,查找自己的不足,協助政策制訂者按照經濟發展策略來訂定措施,提升本身競爭力。今次世界經濟論壇報告的結果正好給我們提出警示,須要在未來鼓勵科研、創新的氛圍在香港植根。我相信除了解決研發開支的資金投入之外,培育、引入和保留科研人才也十分重要。對於這一點,我留意到法案委員會主席梁繼 昌議員剛才的看法也是一致的,相信這是讓香港的科研機構質素得到改進的關鍵。而這一點正正需要政府、私人企業、科研業界,甚至教育界人士共同努力,才能開創新的局面。我希望局長可以在這方面多加考慮。

主席,我謹此簡單陳辭,支持《條例草案》和修正案。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