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跟進質詢 – Q5 校園內的政治紛爭及暴力 及 Q6 協助受示威活動影響的藝術團體

校園內的政治紛爭及暴力

陳振英議員:

主席,教育局除了要關注學生在校內的行為外,還應關注他們會否在校園外誤墮法網。在近 5 個月來的社會運動中,截至10月底已有3 300人被捕,而16歲以下學生所佔的比率不低,情況令人憂慮和痛心。

除了局長在主體答覆中提到,曾在 8 月下旬發出一些基本原則及指引外,教育局有否採取任何實際行動?例如,在校園內呼籲或勸諭學生不要參與違法集會,向他們解釋屆時會有激進分子縱火或投擲燃 燒彈,以致他們有機會受傷,以及如果他們被控干犯暴動罪,他們的前途便會受到影響等。

教育局局長:

主席,我們曾與中學校長及小學校長進行溝通,主要的信息是:第一,希望他們在學校維持一個平和有序的學習環境,讓學生能夠安靜學習。第二,希望他們照顧學生的情緒,令學生平復心情。第三,希望學校盡量勸諭學生不要參加任何非法或違法的集會,如果參加任何社會活動,便應注意自己的安全,也不要危害他人的安全,以及不要犯法。

政府在10月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時,我們即日去信所有學校,希望他們立即通知學生及家長,當晚午夜後《禁止蒙面規例》便正式生效。我們亦要求學校提醒學生,上街時盡量不要佩戴口罩,避免誤 墮法網。這些都是我們因應實際情況在學校推行的工作。

 

協助受示威活動影響的藝術團體

陳振英議員:

主席,多個藝團曾經反映,對場地閉館的安排感到疑惑,他們表示曾出現同一區內一個場地關閉而另一個場地則繼續開放的情況。雖然局長表示提早閉館的決定會透過不同渠道通知公眾,但時間上極其倉卒。

局長在主體答覆中指出,閉館的決定是基於警方的公眾安全評估、節目當日的交通情況、場地的實際環境等,這些都是相當籠統的準則。局長可否提出更具體、透明及公開的準則,讓場地租用者及早評估有關場地會否受影響而關閉?此外,當局可否提早發出通知,例如承諾提早數天通知,而非籠統表示會盡早通知?

民政事務局局長:

主席,如我們預先得知有特別情況發生,必定會盡早通知有關藝團及使用者。但是,陳議員亦須明白,現時社會發生的事件往往充滿突發性,甚至在 1 小時前也可能無法預知 1 小時後會發生甚麼事。因此,各區駐場經理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及警方對鄰近環境和交通狀況的評估,亦會與有關藝團進行商討。我希望各位議員體諒。其實,前線經理未必有一套很客觀的指標去作決定,但如他們在綜合各方面的考慮後認為當時環境對場地或員工、藝團及觀眾構成安全問題,必定會就關閉場館徵求上司的意見。如造成任何不便,我希望市民大眾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