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 發言

項目: 匯報競爭事務委員會的工作情況

執法工作

陳振英議員察悉,自《競爭條例》(“《條例》”)於2015年12月全面實施以來,競委會收到及處理了2 800多宗投訴及查詢,並對其中約180宗投訴作出了進一步評估。競委會轉介了25宗個案予其他執法機構及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並在該段期間就兩宗案件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審裁處”)。他認為由競委會進一步處理/轉介/提交審裁處審理的案件百分比頗低,並質疑競委會執法工作的阻嚇作用。

競委會冼博崙先生表示,競委會對多項正在進行的調查感到樂觀。競委會是一個較新的機構,而且《條例》只生效了一段有限時間,因此,競委會須就在《條例》生效日期前發生的相關行為進行一些調查。他指出,根據競委會觀察所得,若干原先存在的合謀行為在《條例》生效前已不復存在。

競爭事務委員會的訴訟工作及資源

陳振英議員察悉,政府將會向競委會提供2億3,800萬元的專用撥款,以支持該會的訴訟工作。他要求提供資料,說明競委會打算如何運用該筆款項,以及該筆撥款將會以一筆過抑或分階段方式發放予競委會。此外,他建議競委會因應所得撥款制訂相關成效指標(例如縮短處理個案所需的時間及增加處理個案的數目),以便更有效地運用該筆款項。

競委會胡紅玉女士表示,專用撥款將會在5年期內分階段發放予競委會。撥款發放及補充安排的詳情仍須經政府與競委會磋商確定。當2億3,800萬元的撥款接近用罄時,競委會便須與政府就提供進一步撥款一事進行磋商。為方便公眾監察競委會的訴訟工作,競委會會發表包含相關資料的年報,並就每宗訴訟發出新聞稿。視乎需要及個別案件的案情,競委會會考慮透過其他途徑向市民提供更多有關某些案件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