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會議(第三部分) 發言

FCR(2019-20)40 – (a) 在總目184「轉撥各基金的款項」分目992「給予創新及科技基金的款項」項下追加20 億元撥款,以便開立承擔額,設立資助計劃,資助生產商在香港設立新的智能生產線;以及 (b) 在總目184「轉撥各基金的款項」分目987「給予資本投資基金的款項」項下追加20 億元撥款,以便開立承擔額,從資本投資基金撥出20 億元,作為給予香港科技園公司的注資股本,以發展微電子中心。)

發展擬議微電子中心

陳振英議員詢問,當局原定於2020年年初開展工程,把一座位於元朗工業邨的舊廠房改建為微電子中心,但現在工程有所延誤,會否影響已表示有興趣在改建後的廠房設立生產線的企業的業務計劃;以及進駐準則會否包括最低的投資要求。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表示,政府當局的目標是在財委會批准有關撥款建議後,於今年推出再工業化資助計劃,並開展微電子中心的改建工程。創新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表示,當局先前已諮詢微電子相關業界,業界表示對微電子中心甚感興趣。視乎準租戶的規模,擬議微電子中心可容納約10家企業。雖然當局對申請企業所作的投資額沒有要求,但在評核每宗申請時,會把建議的經營方式及規模和企業的業務性質等因素考慮在內。

再工業化資助計劃

陳振英議員察悉,再工業化資助計劃將以1(政府):2(企業)的配對形式提供資助,每個項目的資助額最多為獲批項目總開支的三分之一或1,500萬港元,以較低者為準。陳議員關注到,為相關生產線設立法定押記,可能會削弱再工業化資助計劃的吸引力。陳議員詢問,在設立第一法定押記後,再工業化資助計劃的獲資助方可否增加對生產線的投資資金,以及企業轉移股權或加入新投資者,是否需要事先尋求政府批准。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表示,再工業化資助計劃旨在以配對形式資助生產商設立智能生產線,業界對此表示支持。創新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表示,法定押記的有效期達數年,目的是把獲資助的生產線留在香港一段合理時間,藉以為香港經濟帶來實質效益。如就生產線增加投資資金,獲資助方要設立第二法定押記應沒有問題。獲資助方須在其業務計劃中,告知政府當局有關的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