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會議 發言

項目1 : 財政司司長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 2020-2021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作出簡報

紓困措施

陳振英議員表示,銀行業界會一如過往,加緊工作及不計成本盡量配合政府盡快落實發放現金措施。他詢問政府當局會否考慮分階段接受登記發放現金,例如長者優先,及開放更多收回申請表格的地點,例如便利店及超級市場等,方便市民(特別是長者)交回表格。

財政司司長回應時答稱︰(a)現金發放計劃涉及不少行政準備工作,尤其需配合銀行的電腦系統,政府現時正盡力爭取於本年7月初接受合資格市民登記,並從8月開始陸續發放現金。這些行政準備工作不會因為把現金發放計劃從預算案中分拆給財委會通過而得以加快,因此政府不會考慮有關建議;(b)鑒於議員普遍同意發放現金的措施,政府各相關部門(包括庫務署、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入境事務處、郵政署)及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人員正加緊工作,全力以赴作準備。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亦有專人負責統籌,推進銀行與政府的電腦系統對接。由於計劃涉及約700萬人的個人資料,必須審慎確保電腦保安系統穩妥,不致被黑客入侵。是次計劃與關愛共享計劃的政策目標不同,資格準則簡單得多,登記手續亦會大幅簡化;(c)由現在至今年暑假約有4個月時間,政府當局會把握時間,與銀行及其他相關部門盡快建立兩個電腦系統,處理 登記及支付工序。電腦系統對接完成後,亦要進行系統試用,由於牽涉的人數龐大,政府必須小心謹慎。政府理解市民及立法會的期望,會盡力壓縮從登記到發放現金的時間;(d)政府當局會研究,可否以不同的方式向正在領取各項政府津貼的人士發放現金,亦會研究可否透過電子平台接受登記;(e)現金發放計劃的主要政策目標是推動消費,刺激經濟。基於建立電腦系統及確保對接穩妥都需要時間,把計劃納入抗疫基金亦不能加快發放現金。此外,計劃亦需配合預算案內的其他措施,政府認為把計劃納入預算案更為合適;(f)由於不少18歲以下的本港永久性居民均為學生,考慮到去年8月決定發放本學年2,500元的學生津貼,以及其後透過抗疫基金再增加1,000元的津貼額已覆蓋約90萬學生,政府認為有關措施已關顧到學生方面的需要;(g)倘若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也可獲得發放1萬元現金,則計劃會涵蓋外籍家庭傭工、外來學生、在香港短暫工作等類別的人士,這或許並非公眾所接受。如在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中再作區分,只向某些類別的人士發放,可能會面對法律挑戰。因此, 現時建議的資格準則較為穩妥,並有助盡快落實計劃。至於還未領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政府已建議關愛基金積極考慮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協助;(h)金管局已就”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的特惠低 息貸款計劃開展與銀行方面的溝通及準備工作,相關的新聞稿亦指出,計劃會在獲得立法會通過後1個月內推出,因此不需從預算案中分拆出來以加快實施;(i)現金發放計劃與提供給警務處的資源截然無關,政府不會考慮把預算案中建議撥給警務處的258億元年度撥款發放給市民;及(j)政府曾考慮派發電子消費券的建議,但派發消費券或電子消費券的行政手續會比發放現金複雜,需時較長。考慮到目前疫情的發展、經濟轉差及基層市民承受龐大壓力,政府認為發放現金予巿民並讓市民按本身認為適當的方式使用,更為合適。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補充稱︰(a)政府當局會考慮委員就彈性處理發放現金流程的意見,期望快速便捷地發放,並會加強宣傳及推廣工作,讓市民清楚知悉登記安排;(b)就提供更多提交登記表格地點的意見,由於已填妥的表格上會載有市民的個人資料,政府當局須審慎考慮保安風險;(c)現金發放計劃在設計上以簡單便捷為主,資格準則簡單清晰。政府並沒有現行機制可掌握香港永久性居民是否長居香港或已經移民,長居外地的人士的背景和情況也各有不同,為確保能簡單便捷地發放現金,這項計劃不會分辨登記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是否長居香港;及(d)政府並沒有把 警務處的年度撥款與現金發放計劃所謂「綑綁」處理。事實上,政府每年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2章)提出的撥款條例草案,皆會涵蓋政府84個不同的開支總目新財政年度的資源需求,一併向立法會提出撥款建議。撥款條例草案內的資源需求包括所有政府部門,警務處亦不例外 。《公共財政條例》第6條訂明,在財政年度內的各開支總目,須包括在撥款條例草案中。警務處作為一個現有的開支總目,必須包括在撥款條例草案中,不能分拆。

陳振英議員表示,”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的特惠低息貸款可協助中小企解決僱員薪酬及租金開支的問題。為協助受影響行業開工不足而並非失業的僱員,數間大型銀行自發推出一些小額私人貸款提供協助。他促請政府考慮推出由政府作出 80%至 100%擔保的個人低息貸款,協助該些人士,銀行可協助作出審查,以減低道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