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稅務修訂第7號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發言

項目: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陳振英議員申報,他任職的銀行及銀行公會可能受惠於擬議的利得稅兩級制。為確保稅務優惠只集中於中小企,陳議員詢問,當局可否透過就企業的規模設限,把跨國企業及規模較大的企業剔出合資格受惠於擬議兩級制利得稅率的範圍,從而簡化擬議利得稅兩級制的運作。

政府當局回應時表示,擬議的資格準則以應評稅利潤的金額為指標,旨在簡化擬議利得稅兩級制的運作。另一方面,以營業額/企業規模為基礎的稅制可能會令利得稅稅制變得複雜,亦未必適合所有種類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