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 (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發言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陳振英議員提出以下建議/問題:(a) 政府當局應考慮就擬議租務管制下分間單位租賃的每平方呎租金 水平設定上限;(b) 倘若每平方呎租金水平設有上限,擬議租務管制能否符合”相稱性驗證標準”;(c) 租用多於一個分間單位的分間單位租客是否合資格獲得擬議租務管制所提供的保障;及 (d) 政府當局 會如何協助分間單位租客更了解他們在新制度下的權益。

政府當局表示: (a) 由於欠缺分間單位市場的現有租金數據,政府當局認為,制訂既客觀且易於施行的機制以公平地決定業主可收取的最高起始租金並不可行,因為分間單位的特徵各有不同,而在訂定 最高起始租金時理應考慮每個分間單位的特徵;(b)實施擬議租務管制將令政府當局可收集和分析現有分間單位租務市場的相關數據。在備有這些數據的情況下,政府當局將可更好地考慮應否推行進一步 措施,以更妥善保障基層分間單位租客的權益;(c) 政府當局知悉有些人可能因家庭理由而需要租用多於一個分間單位。根據擬議租務管制,在新制度下,同一名租客簽署的所有分間單位租賃協議均會被 視作規管租賃;及 (d) 差估署正成立一個約有 50 名人員的新小組,以執行《條例草案》的新條文,包括推動公眾對新規管制度的認識;處理查詢;以及就租賃事宜提供諮詢和調解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