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發言

EC(2018-19)5 建議開設 2 個總園境師常額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 1 點 ),即在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各開設 1 個總園境師常額職位,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加強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的園境服務,藉以提升本港的戶外環境質素、可持續性及宜居度

城市林務管理與具創意的園境方案

陳振英議員詢問,土拓署和路政署的總園境師在推展工程時,就揀選植物品種方面會否考慮栽種有觀賞價值的物種,以增加本港的景點和市民餘暇的去處。

發展局副秘書長 (工務)1 表示,以 陳振英議員指出的將軍澳公園為例,發展局已向不同部門的園境師職系隊伍發出指示,要求他們更多考慮以主題形式設計園境,並揀選相配的植物種類,達致綠化及提升植物觀賞價值的目標。

EC(2016-17)26 建 議把律政司法律政策科的 1 個副首席政府律師編外職位(首 長級(律政人員)薪級第 2 點 )轉為常額職位,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負責與政制及選舉事務有關的必要職務

開設副首席政府律師常額職位的理據

陳振英議員詢問擬議副首席政府律師職位的具體職責,以及政府當局有何理據(包括量化的理據)把職位改以常額形式開設。黃議員亦建議,擬議職位應加強推動公眾認識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工作。

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表示,擬議職位將會主管政制發展及選舉組,領導組內的律師就政制及選舉事務向政府提供法律意見。為確保政制發展及選舉組所提供的法律意見準確,且不會與律政司提供的其他法律意見相互矛盾,該組別有需要由首長級政府律師領導,以監督法律意見的質素。他補充,假若這項建議不獲批准,將會嚴重影響政制發展及選舉組的服務水平,亦會因晉升機會減少而影響律政司保留法律界人才的能力。

陳振英議員、楊岳橋議員及譚文豪議員查詢於擬議職位過去以編外職位形式開設期間,政制發展及選舉組曾向政府各部門提供法律意見的宗數。此外,楊議員亦要求政府當局提供部門接納政制發展及選舉組所提供的法律意見的統計數字。

律政司副法律政策專員(憲制事務)表示,政制發展及選舉組於 2012年 4月至 2017年期間曾向政府提供的法律意見宗數如下: 2012年(4月至12月)726宗  2013年672宗  2014年750宗   2015年1007宗   2016年1236宗   2017年572宗 他解釋,由於2012年、2015年及2016年曾舉行立法會或區議會選舉,因此政制發展及選舉組於該些年份向政府各部門提供較多與選舉事務相關的法律意見。至於在2013年及2014年雖然並無舉行大型選舉,政制發展及選舉組亦需就其他選舉事宜向政府提供法律意見,例如與選民登記相關的法律爭議個案。當政制發展及選舉組向政府部門提供法律意見後,該組並不會跟進部門有否接納,因此並沒有相關的統計數字。他補充,政制發展及選舉組的政府律師需就每個個案進行獨立分析,並不能機械式地就不同個案提供相同法律意見,因此該組的工作量相當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