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 發言

題為”災難狀態條例草案”的擬議議員法案

清理塌樹和雜物

陳振英議員表示,根據政府當局就審核 2019-2020 年度開支預算提出的書面質詢所作的答覆,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共有 588 個地點仍未清理塌樹和雜物。陳議員察悉,政府會成立一個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督導委員會 (“督導委員會 “),成員包括相關的主要官員,負責處理日後出現的超強颱風。他詢問,政府當局會否透過督導委員會,加強各政策局/政府部門在超強颱風過後的清理工作的監督及協調。

保安局副局長回應時表示,督導委員會成立後,會負責在日後發生超強颱風時監督政府在準備、應變和善後階段的工作。為使超強颱風發生後的善後工作充分協調及有效實施,督導委員會將會成為一個 按先後緩急就進行清理工作統籌整個政府資源的高層次組織。政府亦會繼續採用”緊急事故指揮系統”進行超強颱風過後的初階段清理工作,該系統在協助路政署加快在超強颱風山竹過後清理主要道路的工作,運作有效。

“極端情況”下的工作安排

陳振英議員詢問,”極端情況”警報如何發出,使公眾容易明白到在 8 號信號取消後復工時間已延遲。

保安局副秘書長(2)表示,督導委員會會根據已知的最新資料,審視超強颱風對各方面的影響 (例如公共交通 ),並向市民公布”極端情況”適用與否,以及 8 號信號取消後是否需要延遲復工。當香港天文台公布預計在 2 小時內取消 8 號信號,”極端情況”警報會同步發出。當局會建議僱員在 8 號信號取消後在他們所在的地方多留 2 小時,而非立即啟程上班(或外出 )。在”極端情況”警報生效的首兩個小時內,政府部門及公共交通營辦商會視察道路情況,並在有需要時進行維修。督導委員會會繼續審視情況,並於 2 小時時限完結前再次公布是否須延長或取消”極端情況”。當局會建議僱主及僱員留意政府發布的進一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