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發言

III.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就行政長官 2023年施政報告作出簡報

強化公務員培訓

議員詢問,公務員學院 (“學院”) 會否引入關於中華民族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及中國共 產黨史的培訓課程,以配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政府當局表示,學院已把相關課題納入不同的國家事務培訓課程,並會繼續強化公務員培訓,以推動愛國教育。

議員詢問內地官員會否藉公務員交流計劃來港與本港公務員分享工作經驗,如會,以 往曾參與計劃的內地官員的人數和職級為何。政府當局承諾於會後提供資料,並表示交流計劃屬雙向安排,旨在提升本港公務員對國家發展和駐當地政府工作的深刻了解。

(會後補註:在國務院港澳辦的協調下,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處自2002年期與內地省市合辦「公務員交流計劃」,目的是讓雙方公務員暫駐對方機構交流,透過分享經驗和專業知識,加深認識對方的體制、法規、政策及運作情況等,並加強彼此的聯繫溝通,同時親身體驗暫駐城市的最新發展。

過去參加交流計劃的包括北京市、上海市、重慶市、杭州市、武漢市、長沙市及廣東省、交流計劃舉辦至今,共有約380名主要屬處長或副處長級的內地官員參與。有關人員來自不同專業和機構,其中包括城鄉建設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環境保護局、科學技術局、商務局、文化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交流主題按參加人員的工作性質及需要作出安排,過去曾涵蓋的範疇包括基建發展、城市規劃、交通管理、公共房屋、衛生和食物安全、環境保護、商貿、資訊科技、文化藝術等。)

獎罰分明制度

議員察悉,在 2018-2019至 2022-2023的 5個財政年度,共有1124名公務員因為干犯嚴 重不當行為或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而須接受正式紀律行動和懲處,當中有195人被免職。議員詢問,當局對其餘 929名公務員採取了哪類紀律行動。 政府當局承諾在會後提供資料。

(會後補註

公務員因干犯嚴重不當行為或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而接受正式紀律行動和懲處的個案數字(2018/19至2022/23):迫令退休71人;降級6人;嚴厲譴責附加金錢上的懲罰85人;嚴厲譴責229人;譴責附加金錢上的懲處36人;譴責177人;其他,包括警告、訓誡等396人。)

IV. 加強管理工作表現持續欠佳的公務員

簡化機制

委員要求政府當局提供資料,說明整體評級取得第五級 (即表現為欠佳水平 )和第六級 (即表現為差劣水平 )的公務員人數及所佔百分比,以及沒有採用六級制進行評核的職系所採用的其他表現評核制度。

政府當局表示,公務員事務局沒有向局/部門收集整體評級屬第五級和第六級的公務員 人數。事實上,這些公務員通常只佔公務員人數一個很小的百分比。某些部門/職系採用了不同的表現評級制 (例如八級制) 。為方便執行《命令 》第 12 條 (“第12條行動”),當局已要求這些部門盡快採用6個級別的表現評級制。與此同時,這些部門的表現評級制應適當地按照與6級制大致相同的準則進行評級,並應告知有關人員,須啟動第 12條行動的級別。

表現評核

委員關注到,由於安排另一人員接替工作需時,上司或不願給予工作表現持續欠佳的公務員第五級或第六級的整體評級,而專業職系更特別容易出現此等情況。此外,對於工作表現持續欠佳的公務員,部分上司寧可給予好的評級, 以便把他們調職到其他部門。

政府當局表示,為方便適時安排人員調職和調配,管理層會透過每年的晉升選拔委員會 編製署任名單,亦會在應徵者當中選出候補人員。事實上,當局已提醒所有上司在報告中如實反映有關人員工作表現的重要性。部分部門已成立評核委員會,負責協調同一職級人員的評核報告評級, 以確保評核基準一致,以及進行表現評核時作出公平的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