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事務委員會會議 發言

項目: 香港與東南亞國家聯盟的自由貿易協定

投資

陳振英議員申報,他現正任職於一間在東盟成員國有業務往來的銀行。他察悉,香港與某些東盟成員國(例如緬甸及印尼)的貿易關係仍然較為疏離,並詢問政府當局會否爭取與緬甸建立更緊密的貿易關係,以及爭取放寬印尼有關高層管理職位只可由本地人出任的限制,讓本港企業會更樂意投資於這些國家。

商經局局長表示,鑒於東盟十國的經濟發展處於不同階段,部分國家在開放市場方面的步伐或會較為緩慢,藉以保護其本地業務。香港與東盟訂立兩份協定後,本港企業在這些國家的投資將會受到當地的法定保障,同時亦受《投資協定》所保障。東盟成員國給予香港的市場准入待遇,應該不會遜色於給予其他非東盟成員國的待遇。

 

項目: 建議在”一帶一路”辦公室開設首長級職位

辦公室在架構中的定位

陳振英議員支持在辦公室開設擬議的首長級職位。陳議員察悉,日後出任該擬議專員職位的人員將會負責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高層官員和商界領袖展開策略對話,以及在特區政府內外進行協調。他詢問,若把該專員職位定在首長級薪級第6點,與專員所負責的職務層次是否相稱。

商經局局長表示,”一帶一路”會涉及特區政府的整體統籌,政府當局對此十分重視。事實上,行政長官已責成商經局負責整體統籌特區政府有關”一帶一路”的工作。為確保商經局可更有效及持續地推展”一帶一路”的工作,辦公室須獲撥額外資源,加強其人手編制。把該專員職位定在首長級薪級第6點是恰當的,而日後出任該職位的人員會直接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負責。鑒於專員的職責範圍廣泛而複雜,而推展”一帶一路”這項重要工作需要高層次的投入,政府當局建議把該專員職位定在相當於部門首長的職級,以確保出任該職位的人員具有所需的經驗和領導能力,能與政府高層人員有效合作,在政府內部推動橫跨不同主要政策範疇的長遠策略和措施,並可與主要決策者直接聯繫商量。

對專業服務界別的支援

陳振英議員察悉,擴大了辦公室的職責將包括加強政府與企業/專業界別的聯繫; 他詢問政府當局在協助金融服務界別打入”一帶一路”市場方面,包括參與基建項目融資及提供風險管服務,有何藍圖和時間表。

商經局局長回應時表示,行政長官與發改委主席於2017年12月14日在北京簽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支持香港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的安排》(“《安排》”)。《安排》作為香港進一步參與”一帶一路”的藍圖。《安排》由針對六大重點領域的特定措施組成,包括金融與投資。就此範疇,《安排》旨在於下述方面協助業界:(i)透過加強香港作為” 一帶一路”融資平台的地位及提供多元化的融資渠道,促進主要持份者的合作;(ii)支持香港金融管理局轄下的基建融資促進辦公室,繼續擔當其匯聚主要持份者共同合作的角色,從而促進基建項目的投資及融資;iii)發展綠色債券市場;(iv)發揮香港作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地位,支持人民幣國際化;(v)支持金融機構(包括投資機構及多邊發展銀行) 參與”一帶一路”;及(vi)鼓勵香港及內地企業和金融機構共同參與及就”一帶一路”項目作出貢獻,以及與進行項目當地的相關機關、企業及金融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