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 法案二讀 《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

《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

陳振英議員

代理主對於這項重要的《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合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我絕對會予以支持。想先一下它的必要性及迫切性簡單來說,這是因為香港的政制發展已經誤入歧途勢力密謀奪權香港何去何從呢?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1990年通過制《基本法》授權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基本法》亦回歸後正式實施24年來的實踐總體是成功的。但是,近年香港發生了一些極不利於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的情況反中亂港激進分子通過立法會選舉進入特區政治體制從而利用公職人員身無論在議會內或外肆意進行各種破壞、抹黑甚至發放假信息意圖癱瘓、唱衰政府施政拖垮民生經濟挑起民怨從而達到個人政治目的。

相信現屆所有立法會同事與一樣感受深刻亦正如特首所言是主要的受害者。特別是20196月因修例引發的連串事黑暴橫行、褻瀆代表國家尊嚴的國徽、國旗明目張膽勾結勢力罔顧港人利益而遊說西方國家制裁香港等活動及行為黑暴肆虐的氛圍取得區議會大多數議席把討論地區環境生、交通建設等民生事務擱置不務正業地把區議會化身為宣揚個人政治理念甚至港獨思想的平台可見一個能夠出真正關顧香港利益的選舉制度是何等重要

《香港國安法》在去年6月實攬炒仍然謀劃35+法初選行為圖謀通過選舉掌控立法會主導權從而奪取特區管治為特區政治體制帶來極大安全風險甚至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因此修例完善選舉制度實在刻不容緩。

隨着第十三屆全國人大通過的三一一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基本法》附件《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取代原來的規定包括全國人大常委2014831日通過的政改五部曲

西方政客總喜歡香港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說成中英聯合聲明的協定。事實上,《中英聯合聲明的規定只有兩方面:行政長官經本地協商或選舉產生,以及立法會經選舉產生並沒有提到普選這個最終目標。行政長官普選源於《基本法》第四十五立法會議員普選源於《基本法》第六十八條。

無論中央和特區政府一直朝這個目標推進因此才有政五部曲的出現。過去年出現的亂象表明現特區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選舉制度存在明顯的缺陷和不足;如果不及時糾正便難以確保一國兩制方針可以繼續得以貫徹執行。所以,中央才會出手讓全國人大從憲制層面主導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確保國兩制行穩致遠香港可長治久安。

這次的修訂首先對準的是落實愛國者治港的原則。代理主席由愛國者治理一個國家本身的事務是基本的政治倫理放諸四海皆準。因此未來有意出選選舉委員會(“選委會“)委員及立法會議員的人士需經由特區主要官員及社會人士出任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確認從而有效杜絕反中亂港的激進分子藉選舉進入特區政治體制。同時,所有選委會委員與另外兩類公職人員一樣須作出宣並引入處理違反誓言的機制規定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

其次是重塑選委會及立法會的組成,讓各界別可均衡參與,提名機制亦有利議員加強對社會各階層利益的關注度。政府提交的《條例草案》修訂了選委會的構建,由之前4個界別共1 200人組成,增5個界別共1 500人組成,並確立界別分組有一些不同性質的方法來產生委員。回歸以來,社會有一部分人士只強調兩制忘卻先有一國,才有兩制次新增第五界別,可強化國家利益的代表,有利選委會從國家和香港的角度考慮問題,並作出符合國家和香港利益的決定。

立法會分區直選改20位直選議員,採用雙議席單票制的投票方法,訂由選委會產生40個立法會議席,並採用全票制的投票方法。功能界別中飲食界、商界(第二)紡織製衣界等9個界別將取消個人票,回復功能界別設立的初心該等界別的行業特點,可讓該等界別人士均衡參與提名和選舉。以上均屬全新的安排,將令立法會的組成有一個嶄新的面貌。

分區直選和功能團體界別議員除要取得地區和所屬功能團體選民提名外,還要取得選委會每個界別不少於2名,不多於4委員的提名,提升分區直選和功能團體界別議員對香港社會各階層利益的關注度,從而以全港利益為依歸履行議員職責。

讓各界別可均衡參與,確保廣泛代表性,《條例草案》設定選委會第一界別將增設中小企業界代表,同時明確由香港中國企業協會的團體成員組成的商界(第三)分組,及立法會功能別新增商界(第三)界別。

代理主席,在今屆立法會,中資企業代表只有旅遊界的姚思榮議員和代表金融界的本人,70位議員中只有2位。中資企業是香港經濟的重要持份者認為此舉確反映了中資企業多年來持續對香港的承擔和貢獻。

去年在香港上市的新股中,高達98%是中資企業中資企業在香港的足跡已由傳統的金融、物流、糧油食品、旅遊、地產等擴大食住行各個不同領域中資企業進入政治體制與香港各界別共同參與特區的議政,符合各界別均衡參與特區政治事務的原則,也令特首及立法會議員的提名和選舉更具廣泛代表性。

方面,《條例草案》亦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加入2項新罪行以規管操縱選舉、破壞選舉的行為,以及5項與《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訂沒有直接關係,但有利日後舉行更公平、有效的公共選舉的修訂。

代理主席,這項《條例草案》一旦通過,將可堵塞和修補特區選舉制度目前存在的漏洞和缺陷,確保選舉制度符合一國兩制方針及愛國者治港原則。當我們選出的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及立法會議員均屬愛國愛港關愛市民的從政者,行政立法的互動關係便會有一新景象。香港有望撥亂反正重回正軌,更加聚焦改善民生經濟,政府政策便可急市民所急。當香港國泰民安市民安居樂業,我們將來定可以按照《基本法》享有更大的政制自由度,最終達至各級選舉有更廣泛參與的目標。

代理主席,我完全認同完善選舉制度的必要性迫切性 ,而且堅信《條例草案》可讓香港重新出發。因此,我會支持政府提交的條例草案》通過二讀。至於對修正案的意見,會於稍後再發言。

謹此陳辭,多謝代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