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會議 發言

項目1 FCR(2017-18)18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17年4月26日所提出的建議

就擬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 (庫務)(收入)2常額職位的討論

陳振英議員表示支持開設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庫務)(收入)2的常額職位。陳振英議員察悉,擬議職位負責處理與其他國家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的政策事宜;而當中或有不少國家是 “一帶一路”倡議下的合作伙伴,因此相關政策的實施對香港參與 “一帶一路”倡議的角色至關重要。就上述政策,他詢問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及稅務局分工的詳情為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庫務)2答稱,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的一般商討工作會由稅務局負責,而政策事宜則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負責。在簽署協定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亦會負責制訂相關的附屬 法例,以及處理立法程序的工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稅務局會繼續緊密合作,以期與更多國家或地區簽訂有關協定。

就擬議總評稅主任(印花稅署)常額職位的討論

陳振英議員關注到,擬議職位的前身,即總評稅主任(印花稅署)的有時限編外職位早於2017年4月 1日到期撤銷,但本建議事隔多月後才獲提交至財委會考慮;他詢問擬議職位重新開設後,政府當局會調配之前負責的同一位職員還是會由其他職員出任該職位。